彭水就是一个县,彭水就等于是一个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简称彭水县)位于重庆市东南部,处武陵山区,居乌江下游。
彭水县北连石柱县,东北接湖北省利川市,东连黔江区,东南接酉阳县,南邻贵州省沿河县、务川县,西南连贵州省道真县,西连武隆县,西北与丰都县接壤。截止到2013年,彭水县幅员面积3903平方公里,辖3街道18镇18乡。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彭水县常住人口为545094人(户籍人口69万人)。有汉族、苗族、土家族、蒙古族、侗族等12个民族,是重庆市唯一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自治县。
彭水县为中国特色旅游休闲度假胜地,获得过“中国最佳文化休闲旅游县”、“中华蜜蜂之乡”、“全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荣誉称号。
彭水县境商至春秋属巴国战国属楚黔中郡秦仍属黔中郡。[1]
彭水县区位图紫色处西汉建元初前140年置涪陵县属巴郡。始建国元年9年改涪陵县为巴亭。建武元年25年复置涪陵县。东汉建安六年201年置巴东属国析涪陵县地置涪陵、永宁、丹兴、汉葭4县。
蜀汉承汉制。章武元年211年改巴东属国为涪陵郡改永宁为万宁析涪陵县地置汉复县彭水地属涪陵郡。延熙十三年250年析涪陵县地置汉平县。
晋承蜀制。太康元年280年省丹兴县入涪陵县。咸和三年328年始彭水等地少数民族起义史称“地殁蛮僚”涪陵郡迁至汉平县。南齐时复置涪陵、汉葭两县属涪陵郡。北周保定四年废涪陵等县置奉州属益州。建德三年574年废奉州置黔州。
隋开皇十三年593年置彭水县属黔安郡。大业十年614年分彭水地置信安县。唐武德二年619年改为信宁县。
五代属黔州、武泰军节度管辖。
宋嘉祜八年1063年省都濡、信宁、洋水、洪杜4县入彭水隶黔州。绍定元年1228年属绍庆府。咸淳八年1272年治所移至乌江西岸壶头山麓。
元二十八年(1291年)绍庆府升为总管府。至顺元年(1330年)改称绍庆路。
大夏仍属绍庆路。
明洪武四年1371年废绍庆府彭水县改属重庆府洪武五年1372年废黔江县入彭水洪武十年1377年废武隆县入彭水改隶涪州洪武十三年1380年复置武隆县洪武十四年1381年复置黔江县。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治所从壶头山麓迁入汉葭。
清顺治二年1645年复隶重庆府。雍正十二年1734年改隶黔彭军民厅。乾隆元年1736年改属酉阳直隶州。
民国2年1913年属东川道。民国16年1927年改隶四川省长公署。民国24年1935年改隶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属川东行署涪陵专区。1952年9月属四川省涪陵专区。1968年6月属四川省涪陵地区。1983年1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改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1984年11月10日挂牌成立。1987年起改属黔江地区。1997年6月改属重庆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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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就等于是一个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位于重庆直辖市东南部,处武陵山区,居乌江下游。北接湖北,南连贵州。全县辖10镇29乡,共300个村、社区、63万人。境内居住着苗、土家、蒙古、回、仡佬、侗、藏、彝、哈尼、壮、满11个少数民族,2001年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59.5%
201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