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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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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危动物复生有望

前不久,美国科学家利用克隆技术培育的濒临绝种动物诞生,可惜的是这只名叫“诺亚”的亚洲野牛宝宝,出生两天后便因感染痢疾而死亡。科学家估计,经过人类的猎杀及本身居住环境的恶化,全世界的亚洲野牛大约仅剩下3.6万头。虽然“诺亚”已经死亡,但研究人员声称,这是以克隆技术挽救濒临绝种动物的一次重大胜利。这项技术正为濒临绝种或绝种不久的野生动物开辟出重生复活之路。

“诺亚”是第一只借助其他物种的子宫来孕育,并顺利通过胚胎发育阶段而产下的动物。另外五只植入克隆亚洲野牛胚胎的母牛,都在植入后自动流产。试验表明,跨物种克隆是可行的。验尸结果发现,“诺亚”的死并非因为它是克隆牛或运用跨物种生育技术而导致的,因痢疾常见于农场动物身上,致死率可达百分之百。为了创造出“诺亚”,科学家从死亡野牛身上取得一枚细胞,植入母乳牛的卵细胞内,并移去卵细胞的DNA,以确保生下的小牛是纯亚洲野牛,而非野牛和乳牛的混种。

不过,也有部分科学家,对以克隆技术挽救濒绝动物的作法表示质疑。爱荷华大学生物伦理学项目负责人加里。康斯达克说,这些动物就是因为无法在目前的环境生存,才会濒临绝种,如果环境没改善,把它们克隆出来,只是要它们来这世间受苦。

2000年1月,母山羊“西莉亚”在西班牙北部崎岖的高原闲逛时,不幸被倒下的大树压死。“西莉亚”的死备受瞩目,因为它是世界上最后一只厚毛巨角布卡多山羊。西班牙政府曾大力保护布卡多山羊,但终究功败垂成,最后一只布卡多公羊在1991年死亡。西班牙和美国研究人员携手合作,打算利用“西莉亚”留下的细胞,克隆出布卡多山羊。若计划成功,则可成为细胞克隆绝种动物的范例。

但是,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的喀伦。巴拉可娜提出意见说,这项(西莉亚)计划根本是科学怪人在拼凑怪兽,我看不出它有任何价值。因为动物不会因数量减少而濒临绝种,症结在于栖息地消失或盗猎,除非人们重视这些原因,否则靠克隆不能解决问题。

在澳大利亚波诺隆公园野生动物中心的入口附近摆有1小张动物毛皮,旁边的说明显示这是袋狼的毛皮。但事实上澳大利亚早已看不到这种动物的踪迹了,袋狼由于人类滥杀而在70年前就绝迹了。澳大利亚的生物学家决定利用自标本取得的DNA样本,进行生物克隆计划。他们已经找到这种动物的细胞去氧核糖核酸(DNA),目前正进行生物克隆计划。这只6个月大的袋狼标本自1866年起就浸泡在酒精溶液中保存,科学家们已经完成从这标本中取得心脏、肝、肌肉和骨髓的取样,开始研究这种动物的基因密码。一旦研究人员还原受损的标本基因密码,就会将基因的蓝图植入袋狼的近亲袋獾或袋食蚁兽的卵子中进行培育。

虽然目前世界许多地方都有克隆绝种动物的计划,但澳大利亚的袋狼克隆计划是第一个能够取得良好品质DNA样本的研究计划。
匿名用户
201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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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技术带来的伦理问题

人们对克隆人可能带来的社会伦理的担心由来已久。1978年科幻小说家D ·罗维克写了一本书《克隆人》。书中描述了一位67岁的富商,独身而没有子女。他对遗传工程非常感兴趣,并且了解了科学界没有对外公开的可能引起争议的一系列试验。他愿意花费巨资制造一个他自己的复制品。他找到了愿意为他做克隆人的医生和生物学家,并最终在1976年成功地克隆了一个健康的小男孩。这本书引起了整个西方社会的轰动。这以后人们对克隆人所可能产生的后果更加忧虑。诺贝尔奖获得者乔舒亚·雷德贝格博士认为“在哺乳类或人类中完成这项工作绝不会有特殊困难”,但是“它把人类推到了一场进化上的大骚乱的边缘”[1](P.170)。法国国家医学科学院在1997年6月5日通过决议,认为“克隆体必将构成对人类尊严的侵犯,他将不再被视为一种目的而成为一种手段,我们不再称其为人,而将其视为一种可供操作的物件,它还与以多样性为依托的生物法则格格不入,正是这一多样性促进了人类的进步”。综合起来考虑,我们认为克隆人可能带来如下一系列的伦理问题:

1.用人体来做实验时产生的伦理问题
克隆人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将一个体细胞的细胞核取出与一个去掉细胞核的卵子结合,然后将这个卵子植入母体发育。这里首先有一个人的胚胎实验问题。国外某些伦理学家认为这侵犯了人的胚胎的权利,特别是当这种研究用于非治疗性目的时更是如此。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早期胚胎根本不是人的个体,不存在什么利益需要保护,不存在什么尊严需要尊重(P.137)。笔者认为即便这里不存在个人胚胎的权利尊严利益问题,也存在一个全人类的尊严的问题。这里的尊严不仅仅是对人类的尊重,还涉及到人类的生存问题,规避重大灾难的问题。人类繁衍至今,还从来没有自己通过技术制造自己,那只是传说中的女娲和圣经中的上帝干过的事情。这样做产生的后果是什么?我们怎样去把握它?这些都需要伦理学做出深入的研究,规避技术可能带来的重大灾难也正是现代伦理学的任务之所在。
进而当把这个进行无性生殖的卵子或胚胎植入母体让他成长发育时,其他一系列的伦理问题就又产生了,这主要涉及妇女儿童的权益与尊严问题。在用动物做实验时,一些动物保护主义者和一些伦理学家甚至认为存在着伦理问题,认为这给动物带来了痛苦,伤害了它们的感情。法国国家农学研究院2000年10月21日制定的动物实验伦理学章程中规定:动物是具有感受性的生命体,并具有认知能力与情感。它们具有感受痛苦的能力。从事动物实验者有义务保障它们的身体和待遇状况不受无谓的威胁。避免使它们遭受无价值的痛苦应是实验者思考问题的前提。对人来讲,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如果用人体来做实验,可能伴随着大量的流产问题,这将给这些妇女带来痛苦和伤害;也可能克隆出比例很高的不正常人,比如怪胎、生理上有遗传缺陷的人,这些不幸的事情事先难以预测和阻止。而这些都会给当代或下代人以及社会带来痛苦和负担。这和生物医学伦理中的不伤害原则发生了冲突。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技术的大幅度提高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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