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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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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统一中国、实行丞相制度后,相权日强。到西汉初期,宰相的权力更是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萧何、曹参等一批名相出现,在西汉的政治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就在君相“坐而论道”之时,相权和皇权之间的矛盾开始暴露出来。由于相权的膨胀使皇权受到威胁,皇帝便想办法制约相权,宰相也就很快迎来厄运。仅西汉初期到汉武帝时期的百余年间,相权虽然很大,但宰相被杀的也达30多人。而且在汉武帝之后,由于加强了皇权,抑制了相权,相权就再也没有翻过身来。可见,宰相制度的萌芽和创立时期虽然很长,但它的鼎盛时期却很短暂,不足百年。在宰相制度走向鼎盛的汉朝,宰相已从一相发展到三公。其演变的特点是:(1)宰相人数多变。从西汉前期1人,到西汉后期和东汉时三公皆为宰相。(2)办事机构庞大。汉朝设丞相府(相国府),三公并相时期,宰相办公处称为“三府”:丞相府、大司马府、大司空府。最后改定为太尉府、司徒府和司空府。西汉丞相府属员多达300多人。(3)职责权限大。西汉时期宰相的职责无所不统、无所不包,几乎参与所有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还掌握选用官吏、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执行诛罚、主管郡国上计与考课、封驳与谏诤等权,还有一定的立法、司法和军事权。在两汉时期,宰相涉权之广、职权之重,是后代宰相无法比拟的。(4)出身杂。由于两汉选官途径广泛,宰相出身也杂,从布衣到宗室,各种出身都有。(5)相权开始受到皇权的制约,其主要措施就是提高尚书台地位。
魏晋至宋为调整期。两汉时期,由于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但不同的君王有不同的特点和喜好,控制相权也就有不同的办法,因而宰相权力时而强化,时而又被弱化。第一次调整开始于汉武帝时期内外朝的设立,皇帝开始靠身边的心腹办事机构控制相权,但心腹办事机构日渐坐大后,又形成一个实际的行政中心,分割甚至取代了相权,最后形成了互相消长的内外朝。在进入调整期后,宰相制也屡有变化,最重要的是多相并存、三省出现。曹魏时,凡任录尚书事、尚书令及尚书仆射者,便成为宰相,执掌政柄,但这时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在名义上仍不失为宰相之号。至两晋时期,中书监、令便取代了宰相的职位。宋齐梁陈并相沿袭。这时所谓宰相,除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及中书监、令外,还有侍中。北魏、北齐时,因魏晋以来的门下省逐渐发展起来,侍中权柄尤重。后周改制,以大冢宰为宰相,不久又置左右丞相。隋朝废三公,三省长官为相,称为“真宰相”。唐朝前期确立三省制,中后期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制。唐朝是宰相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宰相机构之变化与宰相名称之多变均较复杂。三省制度是在魏晋南北朝和隋朝时期逐渐形成的,到唐朝才真正得以确立。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长官称尚书令,左、右仆射为之副。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所以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唐初右仆射加“知政事”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也是宰相。中书令迁右仆射,不加“知政事”亦为宰相。李世民继位后,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均成为宰相。从贞观元年起,以他官预宰相事便经常出现。一是以资格较浅的官员加“参议朝政”、“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专典机密”、“参议得失”等名号而预宰相事;二是给一些资格较老的元勋功臣加“平章事”或“同三品”名号,使其可以继续预闻宰相事务。宋朝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目的是分散相权。北宋沿袭唐代后期制度,设置中书门下省。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
元至清末为衰落期。因为宰相制度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所以从元朝开始,宰相制度便进入衰亡期。金朝罢中书、门下两省,实行一省制,以尚书省总揽政务。元朝开始是一省多相制,后改为两省多相制,又以中书省取代尚书省。明朝从废丞相到实行内阁制,使中国传统社会的中央官制发生了最重要的变革。明洪武元年设左、右丞相,丞相之下设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职,为其属员。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权挠政为名,杀中书省丞相胡惟庸,废丞相,使六部直隶于皇帝。废除宰相制后,相权被分于六部,国柄则集于皇帝一身。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阁臣权力虽比宰相权力小得多,但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清朝从三院长官到内阁大学士,再到军机大臣、总理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皇帝集权则达到极点。而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也终于走到它的历史尽头。
魏晋至宋为调整期。两汉时期,由于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但不同的君王有不同的特点和喜好,控制相权也就有不同的办法,因而宰相权力时而强化,时而又被弱化。第一次调整开始于汉武帝时期内外朝的设立,皇帝开始靠身边的心腹办事机构控制相权,但心腹办事机构日渐坐大后,又形成一个实际的行政中心,分割甚至取代了相权,最后形成了互相消长的内外朝。在进入调整期后,宰相制也屡有变化,最重要的是多相并存、三省出现。曹魏时,凡任录尚书事、尚书令及尚书仆射者,便成为宰相,执掌政柄,但这时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在名义上仍不失为宰相之号。至两晋时期,中书监、令便取代了宰相的职位。宋齐梁陈并相沿袭。这时所谓宰相,除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及中书监、令外,还有侍中。北魏、北齐时,因魏晋以来的门下省逐渐发展起来,侍中权柄尤重。后周改制,以大冢宰为宰相,不久又置左右丞相。隋朝废三公,三省长官为相,称为“真宰相”。唐朝前期确立三省制,中后期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制。唐朝是宰相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宰相机构之变化与宰相名称之多变均较复杂。三省制度是在魏晋南北朝和隋朝时期逐渐形成的,到唐朝才真正得以确立。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长官称尚书令,左、右仆射为之副。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所以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唐初右仆射加“知政事”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也是宰相。中书令迁右仆射,不加“知政事”亦为宰相。李世民继位后,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均成为宰相。从贞观元年起,以他官预宰相事便经常出现。一是以资格较浅的官员加“参议朝政”、“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专典机密”、“参议得失”等名号而预宰相事;二是给一些资格较老的元勋功臣加“平章事”或“同三品”名号,使其可以继续预闻宰相事务。宋朝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目的是分散相权。北宋沿袭唐代后期制度,设置中书门下省。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
元至清末为衰落期。因为宰相制度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所以从元朝开始,宰相制度便进入衰亡期。金朝罢中书、门下两省,实行一省制,以尚书省总揽政务。元朝开始是一省多相制,后改为两省多相制,又以中书省取代尚书省。明朝从废丞相到实行内阁制,使中国传统社会的中央官制发生了最重要的变革。明洪武元年设左、右丞相,丞相之下设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职,为其属员。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权挠政为名,杀中书省丞相胡惟庸,废丞相,使六部直隶于皇帝。废除宰相制后,相权被分于六部,国柄则集于皇帝一身。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阁臣权力虽比宰相权力小得多,但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清朝从三院长官到内阁大学士,再到军机大臣、总理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皇帝集权则达到极点。而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也终于走到它的历史尽头。
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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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为了削弱相权,加强皇权,设中朝,原来的三公九卿成为执行机构外朝。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
特点:三省指中书(负责起草诏令),门下(负责封驳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三省长官都是宰相,相互牵制,都对皇帝负责
作用:①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提高了工作效率;②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有利于加强皇权;③三省六部的确立和完善,使此后历朝基本上沿袭 。宋:1设二府削弱宰相权力;2、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3设三司,三司使总管国家财政,分割宰相的财权。明:明太祖在中央废中书省和丞相制度,六部分权,后设殿阁大学士作为顾问,无决策权。丞相制度被废除,专制皇权发展到高峰,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得到加强。
特点:三省指中书(负责起草诏令),门下(负责封驳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三省长官都是宰相,相互牵制,都对皇帝负责
作用:①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提高了工作效率;②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有利于加强皇权;③三省六部的确立和完善,使此后历朝基本上沿袭 。宋:1设二府削弱宰相权力;2、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3设三司,三司使总管国家财政,分割宰相的财权。明:明太祖在中央废中书省和丞相制度,六部分权,后设殿阁大学士作为顾问,无决策权。丞相制度被废除,专制皇权发展到高峰,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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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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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都是他一个人批公文),后来明朝的历代皇帝,身体明显不如朱元璋了,便设立内个制度,内阁中最高权力者内阁首辅,一直沿用到了清朝,其实内阁就是变相的宰相,明朝中后期内阁权利比宰相大多了,张居正就是当了十年实际意义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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