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名词解释
20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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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家庭制度 是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由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行为规范所构成的制度。 2.群婚 就是团体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种。 3.对偶婚 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主夫。其特点,和群婚制比,配偶范围缩小,关系相对稳定;和一夫一妻制比,结合仍很脆弱,容易解除。 4.一夫一妻制 也叫个体婚制,是指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制度。 5.婚姻法 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婚姻 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夫妻关系,也叫婚姻关系,或配偶关系。 7.家庭 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8.婚姻家庭关系 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社会性是它的性质,自然性是它的特点。 9.婚姻自由 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10.结婚自由 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主要表现在结不结婚,和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己作主,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强制或干涉。 11.离婚自由 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是以爱情为基础,双方自愿为条件的。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关系无法维持的时候,依法解除这种痛苦的婚姻,是完全必要的。 12.包办婚姻 是指第三者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 13.所谓借婚姻索取财物 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这种婚姻双方基本上是自愿自主的。但是女方(包括女方父母)向男方索取许多财物,以此作为结婚的先决条件。这是滥用了婚姻自由的权利,是婚姻法所禁止的。 14.一夫一妻制 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又称个体婚制,即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结婚,和历史上的团体婚是对应的。 15.重婚 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已经有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前者叫前婚,后者叫后婚,也叫重婚。重婚是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则构成犯罪。 16.亲属 是指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17.自然血亲 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血缘关系的亲属,如兄弟姐妹、父母子女。 18.拟制血亲 指本来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或无直系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称为法律上拟制血亲。 19.姻亲 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 20.血亲的配偶 指自己的血亲(包括直系和旁系)的配偶。直系血亲的配偶如儿媳、女婿;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兄弟之妻、姐妹之夫、伯母、姑夫、姨夫等。 21. 配偶的血亲 指自己配偶(夫或妻)的血亲。 22.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指自己配偶血亲的配偶。如妻或夫的兄弟之妻、姐妹之夫等。 23.亲属的法律效力 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所具有的权利义务关系。 24.结婚 又称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25.结婚的程序 是法定的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也就是指结婚应该办理的法律手续。 26.婚约 亦称订婚,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婚约双方俗称未婚夫妻。 27.无效婚姻 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28.可撤销婚姻 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29.夫妻共同财产 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30.夫妻特有财产 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31.抚养 是指父母从物质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 32.赡养 是指子女在以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帮助。扶助是指子女在思想上、感情上对父母的尊敬、关心和照顾。 33.收养 是公民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的子女的法律行为。 34.离婚 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个程序,即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 35.许可离婚主义 即允许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婚的主张。一方要求离婚,叫单意离婚;双方离婚,叫协议离婚。 36.禁止离婚主义 即禁止一切离婚的主张。它是一种宗教婚姻制度,产生与基督教,盛行于中世纪,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37.涉外婚姻 是指发生在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的婚姻。 38.诉讼外调解程序 也叫行政调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依法对一方要求离婚的纠纷进行调解。 39.复婚 指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并到婚姻登记进行复婚登记后,取得结婚证,重新确立夫妻关系的为复婚。 40。家庭职能 就是指家庭在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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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传说:古时候,有个进京赶考的书生因为在小山村的一户人家避雨,这户农家有个女儿在傍晚时分给书生送被子,,由于屋内地面不平,加上天又快黑了,农户家女儿不小心倒向书生,书生扶住了要跌倒的农户女儿,两人就有了肌肤之亲,(这是婚的由来)。随后跟进的老农看到这一幕,倍感生气 ,未出阁的女儿竟然和书生有了肌肤之亲,这让老农感觉愧对祖宗,要杀掉自己的女儿,这个时候书生站出来,说是为他送被子的,应该有他承担责任,所以两个人就在小山村简简单单的结婚了,农户女儿追随书生进京赶考,书生考的极好,位列三甲,入住朝廷为官。后人根据这个典故改变故事,这就是婚姻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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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泛指男女之间的结合、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户成亲,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根据观念和文化不同,通常以一种亲密或性的表现形式被承认,以婚礼的方式来宣告成立。结婚的原因很多,如法律、社会、情感、经济、精神和信仰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双方家长称“亲家”或“姻亲”。
普遍认同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形式,已有地区认同同性婚姻。在部分地区过去的文化历史及许多古老部落中亦存在其他的婚姻形式,现今某些地区或宗教的法律亦承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
世界上多数国家与地区采用婚姻登记制,在满足其条件下不限制结婚次数。
普遍认同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形式,已有地区认同同性婚姻。在部分地区过去的文化历史及许多古老部落中亦存在其他的婚姻形式,现今某些地区或宗教的法律亦承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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