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乐府"是指什么?
汉代"乐府"是指:
由朝廷乐府系统或相当于乐府职能的音乐管理机关搜集、保存而流传下来的汉代诗歌。
汉乐府掌管的诗歌按作用主要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供执政者祭祀祖先神明使用的效庙歌辞,其性质与《诗经》中“颂”相同;
另一部分则是采集民间流传的无主名的俗乐,世称之为乐府民歌。
乐府本是秦汉时设立的掌管音乐的机构,一方面为文人创造的诗歌制谱配乐并演奏,一方面采集民间歌辞。
魏晋以后,人们将乐府所唱的诗也称乐府,于是“乐府”便由音乐官署的名称,一变而为诗体的名称。
作为诗体的名称,乐府又有广义和狭义的不同。
狭义的乐府指汉以来入乐的诗,包括文人制作的和采自民间的。
广义的乐府包括那些并未入乐,而袭用乐府旧题或模拟乐府体裁的作品。
现存的两汉乐府民歌共三四十首,大多收在宋人郭茂倩所编《乐府诗集》中。
扩展资料:
汉乐府掌管的诗歌中有一部分是供统治者祭祀祖先神明使用的郊庙歌辞,其性质与《诗经》中的“颂”非常相似;另一部分则是民间流传的俗乐,称之为乐府民歌。
汉乐府的设置最迟是在汉惠帝二年(前193),但在汉武帝时搜集民间俗曲才趋于兴盛。
《乐府诗集》现存汉代乐府民歌四十余篇,多数为东汉时期的作品。这些作品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与人民的生活状况,用犀利的语言表现爱憎情感,具有较强的现实主义风格。
汉乐府是继《诗经》之后,我国古代民歌的又一次大汇集,与《楚辞》的浪漫主义手法不同,它开创了诗歌的现实主义新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汉乐府
2013-10-16
什么是“乐府”?它的涵义是有演变的。两汉所谓乐府是指的音乐部门,乐即音乐,府即官府,这是它的原始意义。但魏晋六朝却将乐府所唱的诗,汉人原叫“歌诗”的也叫“乐府”,于是所谓乐府便由机关的名称一变而为一种带有音乐性的诗体的名称。如《文选》于骚、赋、诗之外另立“乐府”一门;《文心雕龙》于《明诗》之外又特标《乐府》一篇,并说“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便都是这一演变的标志。六朝人虽把乐府看成一种诗体,但着眼还在音乐上。至唐,则已撇开音乐,而注重其社会内容,如元结《系乐府》、白居易《新乐府》、皮日休《正乐府》等,都未入乐,但都自名为乐府,于是所谓乐府又一变而为一种批判现实的讽刺诗。宋元以后,也有称词、曲为乐府的,则又离开了唐人所揭示出来的乐府的精神实质,而单从入乐这一点上出发,是乐府一词的滥用,徒滋混淆,不足为据。
乐府一名,最早见于汉初,惠帝时有“乐府令”,但扩充为大规模的专署,则始于武帝。作为一个供统治者点缀升平、纵情声色的音乐机关,汉乐府的任务,除了将文人歌功颂德的诗制成曲谱并制作、演奏新的歌舞外,它不同于后代的一个最大特点,或者说一项最有意义的工作,便是采集民歌。《汉书?札乐志》说:“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所谓采诗,即采民歌。同书《艺文志》更有明确的记载:
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赵、代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
这件事,在文学史上也是有其重要意义的。白居易说:“周灭秦兴至隋氏,十代采诗官不置。”(《采诗官》)其实,和周代一样,汉代也是采诗的。而从上引文献,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采诗的范围遍及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比周代还要广。两汉某些头脑比较清醒的统治者较能接受农民大起义的历史教训,也颇懂得反映人民意向的民歌民谣的作用,经常派遣使者“使行风俗”“观纳民谣”,甚至根据“谣言单辞,转易守长”(《后汉书?循吏传叙》)。这种政治措施,说明当时乐府采诗虽然为了娱乐,但也有作为统治之借鉴的政治意图,即所谓观风俗,知薄厚;而在客观上也起了保存民歌的作用,使民歌得以集中、记录、流传。
据《汉书?艺文志》所载篇目,西汉乐府民歌有一百三十八首,这数字已接近《诗经》的“国风”,东汉尚不在内,但现存的总共不过三四十首。最早见于记录的是沈约的《宋书?乐志》,郭茂倩编《乐府诗集》有所增广。郭氏将自汉至唐的乐府诗分为下列十二类:(1)郊庙歌辞,(2)燕射歌辞,(3)鼓吹曲辞,(4)横吹曲辞,(5)相和歌辞,(6)清商曲辞,(7)舞曲歌辞,(8)琴曲歌辞,(9)杂曲歌辞,(10)近代曲辞,(11)杂歌谣辞,(12)新乐府辞。,这个分类很全面,也系统。汉贵族乐章载在“郊庙”一类,全是文人所作,其中惟《郊祀歌》的某些作品有一定的艺术价值,如《练时日》之创为三言体,《景星》等篇之多用七言句,《日出入》之通首作杂言。汉乐府民歌则主要保存在“相和”、“鼓吹”和“杂曲”三类中,相和歌中尤多。在音乐上,这三类也各具特色。相和是美妙的民间音乐,所谓相和,是一种演唱方式,含有“丝竹更相和”和“人声相和”两种意思;鼓吹曲则是武帝时吸收的北方民族的新声,当时主要用作军乐;杂曲只是一种声调失传的杂牌曲子。在写作年代上,郊庙歌辞中的《房中歌》最早,为高祖唐山夫人所作;鼓吹曲辞中的《铙歌十八曲》是西汉作品;相和歌则大部分产生在东汉,其中题为“古辞”的,几乎全是“汉世街陌谣讴”;杂曲年代最晚,已出现不少文人的作品,可以看出民歌的影响。
“乐府”一词,在古代具有多种涵义。最初是指主管音乐的官府。汉代人把乐府配
乐演唱的诗称为“歌诗”,这种“歌诗”在魏晋以后也称为“乐府”。同时,魏晋六朝
文人用乐府旧题写作的诗,有合乐有不合乐的,也一概称为“乐府”。继而在唐代出现
了不用乐府旧题而只是仿照乐府诗的某种特点写作的诗,被称为“新乐府”或“系乐府”。
宋元以后,“乐府”又用作词、曲的别称。因这两种诗歌的分支,最初也都配乐演唱的。
所以,我们需要把中国文学史上的不同意义的“乐府”区别清楚。
掌管音乐的官方机构,在先秦时就有了。以“乐府”为这种机构的名称,约始于秦
代。一九七七年秦始皇陵附近出土的编钟上,铸有“乐府”二字。汉承秦制,也设有专
门的乐府机构。史载惠帝时有“乐府令”之职。到了武帝时,乐府机构的规模和职能都
被大大扩大了,其具体任务包括制定乐谱、训练乐工、搜集民歌及制作歌辞等。朝廷典
礼所用的乐章,如西汉前期的《房中乐》和西汉中期的《郊祀歌》等,主要是由文人写
作的;在普通场合演唱的歌辞,则主要是从各地搜集来的民歌。所用的音乐,主要也是
来自民间,也有一部分来自西域的音乐。为了区别于文人制作的乐府歌辞,习惯上把采
自民间的歌辞称为“乐府民歌”。需要说明,这里所说的“民歌”,同样是泛指产生于
民间的群众性、社会性创作,而不是专指“劳动人民”的作品。《汉书·艺文志》说,
统治者采集民间歌谣具有“观风俗知厚薄”的目的,这恐怕是按照儒家理想加以美化的
解释,其实主要为了娱乐。
《汉书·艺文志》还列出西汉所采集的一百三十八首民歌所属地域,其范围遍及全
国各地。但是这些乐府民歌流传下来的不多,一般认为现存汉代乐府民歌,大都是东汉
乐府机构所采集的。这些作品基本上都收入了宋代郭茂倩所编的专书《乐府诗集》。郭
茂倩将自汉至唐的乐府诗分为十二类,其中包含有汉乐府的为郊庙歌辞、鼓吹曲辞、相
和歌辞、杂曲歌辞这四类。“郊庙”一类中都是由文人制作的朝廷典礼乐章,民歌则主
要保存在“相和”、“鼓吹”、“杂曲”这三类中,尤以“相和”类中为多。“相和”
是一种“丝竹相和”的管弦乐曲,也是汉代民间的主要乐曲;“鼓吹曲”是武帝时吸收
北方民族音乐而形成的军乐;“杂曲”是原来音乐归类已经失传的作品。汉乐府民歌具
体产生年代的判别颇为困难。鼓吹曲辞《铙歌十八曲》产生于西汉中期是没有疑问的,
其余反映一般社会生活的作品则缺乏显著的时代痕迹。过去习惯把比较成熟的五言诗归
为东汉之作,根据并不充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只能说得笼统些。
推荐于2017-11-26
古乐府指汉、魏、晋、南北朝的乐府诗。
乐府有两层意思。1:古代音乐官署。乐府一名,始于西汉惠帝时,官职有乐府令。至武帝始建立乐府。
2:诗体名。指乐府官署所采集、创作的乐歌。
汉乐府指汉代的乐府诗。有郊庙歌辞、鼓吹曲词、相和歌辞和杂曲歌辞等。
201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