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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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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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儒学伦理中重要的内容,它具体规范了封建时代子女必须对父母及其他长辈履行的义务。在儒学伦理里,父母必须照顾好自己的子女,将他们抚养成人,相应地,子女在父母年迈之时,也必须作出回报,尽赡养老人的义务,这就是“孝”。在封建伦理文化相当发达的古代中国,孝在《孝经》里有着十分明确的阐释和规定,犹如封建法律条文一般。而事实上,在封建宗法社会里,“孝”虽起源于道德的约束,但最终却转化为封建法制(实际上是人治)的一部分。在讲究封建门第和“光宗耀祖”的传统中,“孝”竟表现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特色,传宗接代成为“孝”之最重,这又不能不说是中国传统中孝文化的一大特色了。56732 有意思的是,佛学在中国化的过程中,也受到中国孝文化的影响,也讲起“孝”来。由于佛教规定信徒必须剃度、出家修行,才能得其正果,这跟中土伦理有很大的出入,佛教初传中土时,不行孝道往往成为排佛之士的口实,也确实成为佛教普及和中国化的一大障碍。虽然有居家带发修行(居士)这样的变通方式,但毕竟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如何能在“孝”上与儒学伦理沟通,成为历代高僧不断努力的一个难题。经过前代高僧的不断总结和开拓,五代北宋之时,“辅教大师”契嵩在全面钻研儒学经典的基础上,对佛学教仪全面系统地进行儒学化的解释。《刹津文集》中,他大声宣称佛家也讲“孝”而且,佛家之“孝”的理解还远胜于儒学对孝的定义。在契嵩眼里,作为凡俗尘世的“我”,是父母所生,但是,这个“我”只是“我”的法身所经历的亿万“劫”中的一个轮回。这个“我”的生身父母只不过通过他们的一夜偷欢,使“我”历此一“劫”而已。那么,“我”对生身父母行孝,也只能是暂时,因而也是虚妄的。而“我”为了在“劫”满之后,修得“法身”,就必须累世苦修,以便功德圆满。因此,“我”舍弃对生身父母行小“孝”,而出家修行向“法身”行大“孝”,才是正途,才是真正行了孝。5673268926 佛教如此论“孝”,以求得与儒学的融通,真可谓苦心孤诣。但通过这样的阐述,“孝”的内涵在发生改变的同时,也更加深入人心且表现出主体的自觉来。难怪宋初诸儒在听完契嵩高论之后,虽心有不服,却又不得不承认大开眼界了。5673253145 总而言之,不管对“孝”作何种特别会解,“孝”作为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还是应该提倡的,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如此。西方思想中“孝”的意识很淡,子女成人之后,纷纷离开父母过自己独立的生活,这种行为方式虽然无可厚非,但是,我们的文化氛围却自始至终充满着人性和人伦色彩,“孝”作为传统美德,在维护亲情方面,有其独特的作用,是值得大力提倡的。当然,“孝”中某些封建性的内涵却是必须剔除的。子女对长辈尽“孝”,也并不是要他们真的付出多少什么,往往是只要一点点感情交流,一小会儿的陪伴,就能使长辈获得满足。再说,在这个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冷漠的时候,能在长辈那里寻找到往日成长的欢乐与爱抚,也必然使子女获得身心的愉悦。
20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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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即是家庭中的老人、长者,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尊重、孝敬,那很难保证他会善待社会上其他老人、长者。而社会上不尊重老人、不孝敬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有的忤逆子女经常辱骂、殴打他们的亲生父母,公然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父母只好将他们告上法庭,对簿公堂。“慈乌尚反哺”,这等忤逆子女禽兽也不如,法律不容,道德不容,天理不容。赡养老人是最起码的孝。孔夫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孔夫子认为赡养父母是犬马都能办到的事,认为人还必须敬重、敬爱父母,否则,怎么能够与犬马有区别呢 这种敬,不仅在礼貌上、形式上,更重要是来自肺腑,发自内心,天经地义。
在中国传统美德中主张“孝悌” “悌”也写作“弟” ,将“孝悌”作为做人的准则,行为的规范,这是将孝敬父母而延及到兄弟。《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悌。”宋代的朱熹解释“孝悌”:“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悌”。在传统的道德规范中,不孝与不悌相因,事亲与事长并重。假如一个人在家庭中不孝敬父母,不善事兄长,那他在单位、部门里,也很难做到尊敬领导,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友好同志。
孝悌不论在对象还是在范围方面都是可以扩大的。孟子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重、孝敬自家的老人,并而推及到别家的老人,社会上形成良好的风气,那老人的日子就好过了,就幸福了。孔子的学生曾子在二千多年前就将“孝”的范围扩延了:“居住不庄,非孝;事君不忠,非孝;莅官不敬,非孝;朋友不信,非孝;战阵无勇,非孝。”曾子对“孝”的理解有着鲜明的时代烙印,我们不必苛求,而他将“孝”扩展到居住、事君、为官、交友、打仗等方面,也是有见地的。且拿为官、打仗来说,一个人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不敬业,那他也不能算尽孝道。
当然,我们今天所提倡的孝敬父母,决不是封建社会所宣扬的“愚孝”。父母也是人,他们也会有缺点、错误。对他们的缺点、错误不能顺从、迁就、姑息。有的子女对父母的赌博、吸毒等恶习甚至触犯法律的行为进行规谏、劝导,终于感动父母,使他们得以改正;其实,这也是一种“孝”,这是新时代对父母的孝敬。
好德行从孝敬开始,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提高家庭的文明程度,还必将推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孟子早就向往的“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的社会,只有在今天才能实现。
在中国传统美德中主张“孝悌” “悌”也写作“弟” ,将“孝悌”作为做人的准则,行为的规范,这是将孝敬父母而延及到兄弟。《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悌。”宋代的朱熹解释“孝悌”:“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悌”。在传统的道德规范中,不孝与不悌相因,事亲与事长并重。假如一个人在家庭中不孝敬父母,不善事兄长,那他在单位、部门里,也很难做到尊敬领导,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友好同志。
孝悌不论在对象还是在范围方面都是可以扩大的。孟子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重、孝敬自家的老人,并而推及到别家的老人,社会上形成良好的风气,那老人的日子就好过了,就幸福了。孔子的学生曾子在二千多年前就将“孝”的范围扩延了:“居住不庄,非孝;事君不忠,非孝;莅官不敬,非孝;朋友不信,非孝;战阵无勇,非孝。”曾子对“孝”的理解有着鲜明的时代烙印,我们不必苛求,而他将“孝”扩展到居住、事君、为官、交友、打仗等方面,也是有见地的。且拿为官、打仗来说,一个人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不敬业,那他也不能算尽孝道。
当然,我们今天所提倡的孝敬父母,决不是封建社会所宣扬的“愚孝”。父母也是人,他们也会有缺点、错误。对他们的缺点、错误不能顺从、迁就、姑息。有的子女对父母的赌博、吸毒等恶习甚至触犯法律的行为进行规谏、劝导,终于感动父母,使他们得以改正;其实,这也是一种“孝”,这是新时代对父母的孝敬。
好德行从孝敬开始,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提高家庭的文明程度,还必将推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孟子早就向往的“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的社会,只有在今天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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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交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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