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哪个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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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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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在消费潮流涨落多变的今天,青年男女对于选择婚姻配偶一事陡然多了些踌躇与茫然:对方的人格品貌还需注重吗?对方的物质条件与未来婚姻生活的幸福究竟有何相干?
在这里,我们姑且不去评说那些为找个性伙伴满足生理需求或找个“经济保证人”渡生存难关之类的权宜之计,而去关注那些正儿八经地选择终身伴侣欲求美满姻缘的信男善女们。
“物质是基础”的说法成为今天相当一部分女性选择婚姻配偶的时髦根据;那些“傍大款”、寻豪车别墅、求大城市户口等等择偶条件,大概都源于“物质基础”论。
其实,物质条件在婚姻中的位置必然是因人、因境遇而论的。有一类人,连生存温饱都难得,他(她)们在选择配偶时,自然要考虑怎样活下去,将来怎样养育子女和维持家庭生计。这时,感情、性格甚至外表等个人条件都可能被置于次要地位,而收入、住房、户口等外在物质条件成为择偶的决定性因素,这是可以理解的。但需要明白的是,这种婚姻本来不是以双方的感情、价值观、性格等精神要素为基础的,甚至连人格品性等条件都被忽视了,那么,如果婚后生活中出现与情感、精神因素相关的问题或危机,就不能怨天尤人了。当事者双方对此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或承受能力。因为,任何物质条件的力量都是既强大又脆弱的,而且充满变数。无论是付出方疏于付出或获得方难以满足,都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的崩溃。现实生活中,始于物质条件而又毁于物质条件的婚姻还少见吗?可是矛盾往往在于,当初为物质条件的“互补”而结合的双方,婚后却不安于“物质基础”了,于是“感情破裂”就往往成了最终分手的理由。
不言而喻,现代城市中的男女,在对择偶的物质条件加以权衡时,大多并非出于生存温饱的困境而期待“雪中送炭”,而是在盘算自己的享受计划时谋求“锦上添花”。乍看起来,他们对物质条件的“高标准”并非没有道理。然而,谁能估计得到究竟什么样的物质条件能真正成就美满婚姻与幸福家庭呢?科学研究从未证明过,双方拥有何种物质条件最能保证婚姻幸福美满;相反,近年来城市夫妻关系恶化甚至婚姻破裂的常见原因,却几乎统统都是“感情不和”、“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性生活失谐”或一方“背叛、不忠”、“缺少婚姻责任感”之类,与物质条件并不相干。这一事实本身,已经向婚姻的“物质基础”论提出了尖锐的质疑。也许,某些人择偶结婚时确有较多的物质考虑,但他们迟早会发现,后来决定他们婚姻成败的因素,却远远不在于物质条件本身了。那些当初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婚姻关系,如果不是在精神领域中去加固与升华,从而超越物质的意义,便可能在一方或双方精神世界的日益贫困与衰败中走向毁灭。
至于某些人把情意当生意,在择偶成婚时讲求“等价交换”、“价值规律”,斤斤计较自己为对方的付出“亏不亏”或对方给予自己的回报“值不值”,那就完全违背文明社会的婚姻本质了。须知,爱情无价,生意有本;买卖世俗,婚姻神圣,两者决不可相提并论。
“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既是现代社会法律与道德的倡导,也应当是现代男女的个人意愿与自觉选择。真正意义上的爱情,是相爱双方志同道合与共同成长的力量,它是不应附加物质欲求的。因此可以说,一个人在选择配偶时,是在选择对方爱的愿望、爱的潜能、爱的水平,从而也就选择了未来婚姻的精神内涵,选择了双方所要达到的人格境界和人生目标。
可以说,惟有爱情的精神价值,才使双方结成的婚姻关系立于不败之地,也使婚姻具有经久不衰的生命力。无论是像居里夫妇那样的伟人,还是现实生活中那些平凡的金婚银婚夫妻,无一不在证明婚姻关系中精神力量的胜利。
当然,一个趋向多元化的社会,人们在婚姻中难免有多元的选择。“万般皆下品,惟有物质高”,也有悖“多元”的逻辑吧。如今,遭受婚姻不幸或家庭破裂厄运的多半不是那些“寒窑虽破能避风雨”的贫贱夫妻,而恰恰是那些物质上富有、精神上却贫困的富家男女。那些穷日子过得来,富日子过不去的夫妻,在现实中还少吗?大量婚姻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都表明,婚姻的物质条件并不是幸福生活的保证,基于心理、情感、审美、信赖、承诺等等精神因素的真正爱情,才是婚姻的牢固基础。爱情是夫妻的精神力量、精神财富、精神归宿。
年轻的朋友们,在我们这个物质文明突飞猛进的世界中,在越来越多的人变得“物质至上”甚至物欲横流的危险趋势下,还是让我们给予“精神”二字多一些关注吧,因为精神世界才是人类特有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也是安全幸福的家园。
在这里,我们姑且不去评说那些为找个性伙伴满足生理需求或找个“经济保证人”渡生存难关之类的权宜之计,而去关注那些正儿八经地选择终身伴侣欲求美满姻缘的信男善女们。
“物质是基础”的说法成为今天相当一部分女性选择婚姻配偶的时髦根据;那些“傍大款”、寻豪车别墅、求大城市户口等等择偶条件,大概都源于“物质基础”论。
其实,物质条件在婚姻中的位置必然是因人、因境遇而论的。有一类人,连生存温饱都难得,他(她)们在选择配偶时,自然要考虑怎样活下去,将来怎样养育子女和维持家庭生计。这时,感情、性格甚至外表等个人条件都可能被置于次要地位,而收入、住房、户口等外在物质条件成为择偶的决定性因素,这是可以理解的。但需要明白的是,这种婚姻本来不是以双方的感情、价值观、性格等精神要素为基础的,甚至连人格品性等条件都被忽视了,那么,如果婚后生活中出现与情感、精神因素相关的问题或危机,就不能怨天尤人了。当事者双方对此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或承受能力。因为,任何物质条件的力量都是既强大又脆弱的,而且充满变数。无论是付出方疏于付出或获得方难以满足,都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的崩溃。现实生活中,始于物质条件而又毁于物质条件的婚姻还少见吗?可是矛盾往往在于,当初为物质条件的“互补”而结合的双方,婚后却不安于“物质基础”了,于是“感情破裂”就往往成了最终分手的理由。
不言而喻,现代城市中的男女,在对择偶的物质条件加以权衡时,大多并非出于生存温饱的困境而期待“雪中送炭”,而是在盘算自己的享受计划时谋求“锦上添花”。乍看起来,他们对物质条件的“高标准”并非没有道理。然而,谁能估计得到究竟什么样的物质条件能真正成就美满婚姻与幸福家庭呢?科学研究从未证明过,双方拥有何种物质条件最能保证婚姻幸福美满;相反,近年来城市夫妻关系恶化甚至婚姻破裂的常见原因,却几乎统统都是“感情不和”、“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性生活失谐”或一方“背叛、不忠”、“缺少婚姻责任感”之类,与物质条件并不相干。这一事实本身,已经向婚姻的“物质基础”论提出了尖锐的质疑。也许,某些人择偶结婚时确有较多的物质考虑,但他们迟早会发现,后来决定他们婚姻成败的因素,却远远不在于物质条件本身了。那些当初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婚姻关系,如果不是在精神领域中去加固与升华,从而超越物质的意义,便可能在一方或双方精神世界的日益贫困与衰败中走向毁灭。
至于某些人把情意当生意,在择偶成婚时讲求“等价交换”、“价值规律”,斤斤计较自己为对方的付出“亏不亏”或对方给予自己的回报“值不值”,那就完全违背文明社会的婚姻本质了。须知,爱情无价,生意有本;买卖世俗,婚姻神圣,两者决不可相提并论。
“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既是现代社会法律与道德的倡导,也应当是现代男女的个人意愿与自觉选择。真正意义上的爱情,是相爱双方志同道合与共同成长的力量,它是不应附加物质欲求的。因此可以说,一个人在选择配偶时,是在选择对方爱的愿望、爱的潜能、爱的水平,从而也就选择了未来婚姻的精神内涵,选择了双方所要达到的人格境界和人生目标。
可以说,惟有爱情的精神价值,才使双方结成的婚姻关系立于不败之地,也使婚姻具有经久不衰的生命力。无论是像居里夫妇那样的伟人,还是现实生活中那些平凡的金婚银婚夫妻,无一不在证明婚姻关系中精神力量的胜利。
当然,一个趋向多元化的社会,人们在婚姻中难免有多元的选择。“万般皆下品,惟有物质高”,也有悖“多元”的逻辑吧。如今,遭受婚姻不幸或家庭破裂厄运的多半不是那些“寒窑虽破能避风雨”的贫贱夫妻,而恰恰是那些物质上富有、精神上却贫困的富家男女。那些穷日子过得来,富日子过不去的夫妻,在现实中还少吗?大量婚姻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都表明,婚姻的物质条件并不是幸福生活的保证,基于心理、情感、审美、信赖、承诺等等精神因素的真正爱情,才是婚姻的牢固基础。爱情是夫妻的精神力量、精神财富、精神归宿。
年轻的朋友们,在我们这个物质文明突飞猛进的世界中,在越来越多的人变得“物质至上”甚至物欲横流的危险趋势下,还是让我们给予“精神”二字多一些关注吧,因为精神世界才是人类特有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也是安全幸福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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