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个月的正常出勤天数是21.75天?
按国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21.75天只是在计算日工资标准、小时工资标准时使用(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并不是正常的出勤天数。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其中一年有365天、12个月,52个星期,周末双休,一年一共有104天休息时间,得出21.75天。
上述折算办法是将折算环境置放于一整年中,一年365天中去除104个休息日,剩下的261天用人单位都是要支付工资的,包括了一年中的11个带薪法定假日。
所以,一个年度中,月平均计薪天数就是261÷12月=21.75天。但实际上,每月的实际计薪天数并不是21.75天。21.75仅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
扩展资料:
按国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如下: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0.83”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时间是20.83天这一事实,无其他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制度计薪日
按国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21.75天只是在计算日工资标准、小时工资标准时使用(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并不是正常的出勤天数。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因此,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我国现行的工资制度内容
1、工资等级制度
指根据工作的复杂程度、繁重程度、风险程度、精确程度等因素将各类工作进行等级划分并规定相应工资标准的一种工资制度,是其它工资制度的基础。
2、工资调整制度
工资调整制度是工资等级制度的补充,其主要内容有考核升级、自动增加工资、考核定级、提高工资标准等,使工资制度在变动中趋向平衡和合理。
3、工资支付制度
指计算支付职工工资的有关原则,标准和具体立法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支付原则、各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处理的等内容。
4、工资基金管理制度
通常所说的工资基金管理指国家规定一系列的工资基金审批程序和监督措施,地各单位工资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审计等行政管理活动。
2013-10-18
推荐于2017-11-26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513号令调整)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 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