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首相选举:一般情况下国会
下议院的多数党党魁或执政联盟的首领自动成为首相人选,人选经国王/女王任命后正式成为首相。
议会大选后,即由英王召见多数党领袖,任命其为首相并授权组阁。首相从本党议员中提出阁员名单 ,请英王任命。
大臣分阁员大臣和非阁员大臣。参加内阁的阁员大臣只是政府中的部分大臣,阁员人数由首相确定,组成人数经常变动。参加内阁的除首相外,通常有外交、国防 、财政、内政等 重要部门的大臣,不担负某一具体部门首长的大法官、枢密院院长、掌玺大臣,主管地区事务的苏格兰事务大臣、
威尔士事务大臣、
北爱尔兰事务大臣。
内阁会议之前,首相有时就重要政策方针先召集少数亲近大臣开会讨论,称小内阁或内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