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屋做抵押贷款找中介应该注意什么?
用房屋做抵押贷款找中介应该注意的有:
第一,必须要规定时间,这个时间是放款时间不是批贷时间。批贷和放款的时间可能差很多。
第二,抵押消费贷费用是1.5到2个点之间。包括中介费用、第三方取款费用。这些必须要提前都写合同里。
第三,如果贷款已经发放了,手续费是要求分期偿还或者是贷款发放到期一次偿还的,这种行为并不是骗子的行为。目前我国很多小贷公司都会收取一定手续费并要求后期偿还的。
第四,如果是贷款还未发放,要求提前支付的,这一定是骗子。正规的贷款机构,是一定不会要求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前支付任何费用的。
扩展资料:
抵押贷款的要求:
一、房屋要求
1、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2、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且要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二、贷款人要求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4、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抵押贷款
1、如果是贷款已经发放了,手续费是要求分期偿还或者是贷款发放到期一次偿还的,这种行为并不是骗子的行为。目前我国很多小贷公司都会收取一定手续费并要求后期偿还的。2、如果是贷款还未发放,要求提前支付的,这一定是骗子。正规的贷款机构,是一定不会要求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前支付任何费用的。
扩展资料:
在目前“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由于监督机制不完善,买卖双方在成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承担了很多的风险。赎契、过户、按揭这些复杂环节只要稍不留神,往往就会落入不法之徒设置好的圈套,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此,《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了多条新规,对目前杂乱无章的二手房市场进行规范。
在二手房交易监管方面,《办法》的最大亮点莫过于设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保障交易资金安全。《办法》规定,存量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专用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专用账户内资金的利息归属由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按规定存入专用账户后,房地产登记机构方可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买卖双方为了降低彼此风险,交易资金可以委托银行托管。但银行托管其实也存在风险。“打个比方,我是买方,首期款订金全都给银行托管,卖方把房子过户了给我,如果我有债务纠纷,法院把我的账户和房子查封,那么卖方房子卖了但拿不到钱。”
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市民在交易时甚至不找银行托管交易款,这种行为风险更大。“例如我是卖方,但我的房子有抵押不能交易,我让买方先交一笔订金替我出资把贷款还清(俗称“垫资赎契”),最后买方首期款给了,订金也给了,但我就是拖着不过户,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了。”该负责人表示,“所以我们以政府名义设置了监管账户,买方可以把交易款存进去,可以大大降低风险,而且关键是这项服务是免费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广州新规:无书面告知交易注意事项中介要挨罚
2013-10-18
如上所述,如果这些都不能写在合同里都不要跟他们做。口头承诺绝对不能相信,因为他们基本都是半黑社会性质的。说翻脸就翻脸。说过的话完全可以不承认!(给你签合同的和办事的是2波人)红脸白脸大家懂的。我亲眼见过一个北京客户市值700万的房子贷款400万(做生意用)最后耽误时间着急用钱 找中介做了质押高利贷(说好半个月就能从银行给放款)结果,各种费用手续费 发票费 第三方费用最后拖了半年多拿到手不到300万!100万都被白白的骗走了!质押高利贷可是利滚利哦!
签完合同定金要付多少呢?100万贷款额度算最多2000定金!剩下的一定要放款后在给!他们合同里往往都是写的批贷后就付,这又是个陷阱。最后房本绝对不能给中介 做抵押的时候自己去跟他们做,做完抵押手续就拿回来。银行是绝对不会要你房本的。大家现在手机都很先进的小小的录音功能还是有的签合同时所用谈话都要录音,如果起纠纷录音也是很好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