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女王与首相有何区别
英首相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英国政府首脑。是国家政权的实际拥有者。女王只是象征,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是“临朝而不理政”目前英国女王保佑的权利是接受磋商权、警告权和奖励权。但是,君主在礼仪上、形式上仍是至高无上的,在国内、国际的国事活动中,享有荣誉和尊崇。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国女王即英国女性君主。英国君主是英国及英国海外领地的国家元首,现在的男性君主称为国王,女性君主称为女王。现任的君主是1952年2月6号确定她是女王,1952年6月2日正式登基加冕的伊丽莎白二世女王。
英国首相(Prime Minister)简称英揆(揆,本意即宰相),英国政府首脑,是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一般情况下国会下议院的多数党党魁或执政联盟的首领自动成为首相人选,人选经国王/女王任命后正式成为首相。现任英国首相为特蕾莎·梅。
拓展资料:
在今日的欧洲君主制国家的在位国王之中,有2个是女王: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她们都不是本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王。 在欧洲历史上,无论是古希腊、古罗马,还是中世纪的骑士时代,皇帝、国王这些名词从来都不是男人的专利。
从14世纪开始,在一个又一个的国家,一个又一个的女王(皇)断断续续地出现了,一直到当代,累计有三十来位。
总的说来,欧洲女王的表现还不错。其中丹麦的玛格丽特一世(1387~1412年在位)、英国的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1837~1901年在位)、西班牙的伊莎贝尔一世(1474~1504年在位)、俄国的叶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奥地利的玛丽亚·特蕾西亚(1740~1780在位)分别被本国的史学界认为是本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帝王之一。
英国女王即英国女性君主。英国君主是英国及英国海外领地的国家元首,现在的男性君主称为国王(King),女性君主称为女王(Queen)。现任的君主是1952年2月6日确定并于1953年6月2日正式登基加冕的伊丽莎白二世女王。
首相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内阁首脑的中文通称,如英国、日本的内阁首脑。首相的产生各国规定不一,英国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英王任命;日本首相由国会提名经议员选举产生,并经天皇任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议会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执政党)的领袖是首相。
英国的女王不仅仅是英国的女王还是: 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王兼任库克群岛的元首)、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格林纳达、牙买加、巴布亚新几内亚、圣基茨和尼维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卢西亚、所罗门群岛、图瓦卢的女王。
总结首相就是女王的一条狗。
和英国类似的日本则不同,日本政治家的野心更大一些,首相掌握军权,虽然怕天皇,但政府的人大多不愿听那些“贵族”的,所以实际权力不比天皇小。
就英国来说
女王是国家元首,首相是政府首脑。
女王在英国(准确说是国王在英国)是虚伪元首,负责礼仪性职责,任命首相仪式,出席重大活动,授勋,授予爵位等等。
首相为“首席宰相”的缩写,首相的产生各国规定不一。英国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英王任命,英国首相有权任免内阁成员和其他非阁员大臣;领导内阁,决定内阁议事日程,主持内阁会议;用自己的观点归纳内阁会议的讨论,形成内阁决议;在议会中代表政府为政府的决策辩护;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政府工作;提请英王任命高级法官、主教和其他高级官员;决定政府各部的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合并、成立和撤销,对各部的业务进行指导,解决各部的争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