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回答
201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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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可知,教育局保护应属学校保护。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社会保护是指各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教育局属教育的行政主管部门。
201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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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上属社会保护类,因为其并不直接从事面对教育的各种工作,但在指导和监督学校上起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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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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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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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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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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