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活不协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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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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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理学家和婚姻咨询工作者的调查中,在社会机构的报告中以及在医生和律师的文章中,均将性生活问题排列在其他夫妻生活的首位。据有关人员调查表明,以往家庭生活不和睦的因素很多,但夫妻性生活的不协调则在造成夫妻矛盾的诸多因素中占50%的比例。性生活的不和谐使夫妻日夜苦恼,轻者互相抱怨,重者打官司离婚。那么,怎样才能使性生活和谐,尤其是成年期性生活和谐呢?
1、性欲和性生活
性欲是个体对性需要的一种渴求。据国外报道,男性性欲最强的年龄是17—18岁,女性在35岁上下。我国的情况表明,成年期性欲的个体差异很大。有逐渐减弱者,有逐渐增强者,也有基本保持不变者。
性欲和性能力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有的人虽有性欲,但性行为的能力却较低。成年期男性一般每月性交3-6次,每次性交的持续时间多为7-20分钟。通过性交的次数和性行为持续的时间可以反映性欲和性能力的强弱。有的人性能力较低,在夫妻生活中出现性心理不平衡和性生活不和谐,但通常将其埋在心理,一定时间后,形成的心理压抑又会进一步加重性生活的不协调,进一步增加苦恼。由于传统观念、封建思想的影响,我国成年期夫妻的性生活不满意的人所占比例相当大。因此,如何从生理和心理上调整他们的性心理、性机能和他们的性生活,是关系到成年期夫妻身心健康的重大问题之一。
2、夫妻性生活的心理准备
与新婚期相比,成年期夫妻双方性爱的程度有所下降,由于负担较重,对性生活的要求强度也减弱,需要进行感情的再调适,而其中,性生活的调适是必不可少的。它主要体现在夫妻性生活过程的心理准备。夫妻双方应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容易唤起对方的性爱,使其愿意过性生活,怎么才能使对方和自己“同步”。
一般在下列情况下,比较容易产生性要求:
一是在心情欢畅时。家中和工作有了什么高兴的事情,或是由于某种原因感到双方特别可亲可爱时,往往易于产生性要求。
二是在身体健康时,健康的身体和情绪容易使人精神振奋。
三是天气温暖适中,天气太冷或太热都会影响人的性要求。
四是在环境安静时。住宅周围环境嘈杂,会破坏人们的情绪,引起烦躁,从而影响性生活。
五是接受外界刺激时。如电影、电视中的某些镜头、某此画面、小说中的某些情节,容易使夫妻产生性冲动。
夫妻一方产生了性要求后,怎样传递给配偶,使配偶的行为和自己“同步”呢?这就是所谓“体爱”,也就是如何发出性信号的问题。
性信号的发出一般通过语言动作和非语言动作进行的。语言动作又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两种:直接的语言动作是比较明确的,间接的语言动作包括语言和暗示,相关的话题等,如和配偶进行一些关于性的对话,以激发对方的性欲;或是催促对方早点上床睡觉,以此作为暗示。非语言动作多表现为接吻、拥抱、抚摩等亲昵动作。
当夫妻双方或一方产生性生活需要时,最好的表达方式是“哑语”。这是夫妻之间为满足性欲要求而普遍使用的方式。它可以巧妙地表达各自的愿望,又不用担心遭到对方的拒绝,使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一般来说,先使用“哑语”常常是男性。如下班后,给妻子带回来一束鲜花,或送妻子一件精巧的小礼物,或者帮助妻子洗洗餐具,擦擦地板等,这些做法都能使妻子明白他的用意。夫妻之间,尤其是中年夫妻之间的这种“哑语”是非常丰富而广泛的,一举手,一抬足,一个深情的眼神,都能准确的表达用意,并使对方深刻理解。
3、夫妻性满足的心理条件
夫妻性生活过程,既包括生理反应,又包括心理反应。它决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性欲需要。人类性行为之所以异于动物,就是因为它是爱情感驱使的。在这个过程中,许多复杂的心理活动表现出来,使性行为有明确的选择性和指向性,并且能预见到这种性行为所可能产生的后果。在夫妻关系的诸因素中,爱情和性行为的联系应该是最密切的。夫妻之间通过性生活进一步增加相互之间的感情,使爱情巩固和发展。
科学研究表明,夫妻间对婚姻感到满足的程度和获得性满足的水平是相互影响的。在夫妻生活中,性生活不谐调不满足,很难感到婚姻的幸福。反之,夫妻婚姻关系不好,也很难得到满意的性生活。那么,怎样才能达到性满足呢?有哪些心理条件影响夫妻间的性满足呢?
(1)从爱情出发并达到情感交融
爱情是夫妻关系的基础,夫妻间的性生活源于爱情,两个人相亲相爱,最后以性交使性要求达到最大的满足。在没有爱情而结婚的床上所进行的性交生活是不可能得到心灵和肉体上的满足的。同样,即使在由爱情缔结的婚姻关系中,性交行为如不为爱情所驱使,有时也仅仅是一种性欲的发泄,也是不完美的,不能得到性满足。
性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心理现象,如果心理处于不平衡状态,如恐惧、担心、紧张、忧虑、厌恶、气恼,都会影响性交的满意度。
(2)相互体谅和配合
夫妻双方对性要求的强烈程度是不会完全相同的,对性愉快的看法,性交的频度、性偏好等问题看法也不完全一致,夫妻应相互体谅对方,不能过分苛求对方或勉强对方,否则不会有性满足感。
双方应在生活中通过学习,交流使对性生活方面的认识一致起来,并认识和接受对方性反应和性偏好的不同特点,从而加强向对方提供快乐的能力。
(3)相互保持吸引力
夫妻之间经常进行的“爱情表达”是维持性吸引力的一个重要因素。爱情表达可以用语言形式,如:“我爱你”等,也可以用亲吻和爱抚等非语言形式进行。这种表达应该是真诚的,而不是阿谀或虚情假意。真正的爱情表达,能体现内心的快乐感,对对方是一个积极的评价,它象征了性的欢乐和爱的联系,使夫妻性生活自然。热烈而易于和谐。
夫妻相互保持性的吸引力还表现在许多方面,如夫妻都要保持肌肤和内衣的清洁,不随便在配偶面前赤身裸体,或不拘小节;性接触不要过于频繁;适度分床就寝,使性的敏锐度提高。此外,夫妻双方尽量表现自己身上积极品质,克服消极品质,使夫妻永远保持炽热的性爱和情爱 ,这样性满足容易达到。
1、性欲和性生活
性欲是个体对性需要的一种渴求。据国外报道,男性性欲最强的年龄是17—18岁,女性在35岁上下。我国的情况表明,成年期性欲的个体差异很大。有逐渐减弱者,有逐渐增强者,也有基本保持不变者。
性欲和性能力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有的人虽有性欲,但性行为的能力却较低。成年期男性一般每月性交3-6次,每次性交的持续时间多为7-20分钟。通过性交的次数和性行为持续的时间可以反映性欲和性能力的强弱。有的人性能力较低,在夫妻生活中出现性心理不平衡和性生活不和谐,但通常将其埋在心理,一定时间后,形成的心理压抑又会进一步加重性生活的不协调,进一步增加苦恼。由于传统观念、封建思想的影响,我国成年期夫妻的性生活不满意的人所占比例相当大。因此,如何从生理和心理上调整他们的性心理、性机能和他们的性生活,是关系到成年期夫妻身心健康的重大问题之一。
2、夫妻性生活的心理准备
与新婚期相比,成年期夫妻双方性爱的程度有所下降,由于负担较重,对性生活的要求强度也减弱,需要进行感情的再调适,而其中,性生活的调适是必不可少的。它主要体现在夫妻性生活过程的心理准备。夫妻双方应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容易唤起对方的性爱,使其愿意过性生活,怎么才能使对方和自己“同步”。
一般在下列情况下,比较容易产生性要求:
一是在心情欢畅时。家中和工作有了什么高兴的事情,或是由于某种原因感到双方特别可亲可爱时,往往易于产生性要求。
二是在身体健康时,健康的身体和情绪容易使人精神振奋。
三是天气温暖适中,天气太冷或太热都会影响人的性要求。
四是在环境安静时。住宅周围环境嘈杂,会破坏人们的情绪,引起烦躁,从而影响性生活。
五是接受外界刺激时。如电影、电视中的某些镜头、某此画面、小说中的某些情节,容易使夫妻产生性冲动。
夫妻一方产生了性要求后,怎样传递给配偶,使配偶的行为和自己“同步”呢?这就是所谓“体爱”,也就是如何发出性信号的问题。
性信号的发出一般通过语言动作和非语言动作进行的。语言动作又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两种:直接的语言动作是比较明确的,间接的语言动作包括语言和暗示,相关的话题等,如和配偶进行一些关于性的对话,以激发对方的性欲;或是催促对方早点上床睡觉,以此作为暗示。非语言动作多表现为接吻、拥抱、抚摩等亲昵动作。
当夫妻双方或一方产生性生活需要时,最好的表达方式是“哑语”。这是夫妻之间为满足性欲要求而普遍使用的方式。它可以巧妙地表达各自的愿望,又不用担心遭到对方的拒绝,使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一般来说,先使用“哑语”常常是男性。如下班后,给妻子带回来一束鲜花,或送妻子一件精巧的小礼物,或者帮助妻子洗洗餐具,擦擦地板等,这些做法都能使妻子明白他的用意。夫妻之间,尤其是中年夫妻之间的这种“哑语”是非常丰富而广泛的,一举手,一抬足,一个深情的眼神,都能准确的表达用意,并使对方深刻理解。
3、夫妻性满足的心理条件
夫妻性生活过程,既包括生理反应,又包括心理反应。它决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性欲需要。人类性行为之所以异于动物,就是因为它是爱情感驱使的。在这个过程中,许多复杂的心理活动表现出来,使性行为有明确的选择性和指向性,并且能预见到这种性行为所可能产生的后果。在夫妻关系的诸因素中,爱情和性行为的联系应该是最密切的。夫妻之间通过性生活进一步增加相互之间的感情,使爱情巩固和发展。
科学研究表明,夫妻间对婚姻感到满足的程度和获得性满足的水平是相互影响的。在夫妻生活中,性生活不谐调不满足,很难感到婚姻的幸福。反之,夫妻婚姻关系不好,也很难得到满意的性生活。那么,怎样才能达到性满足呢?有哪些心理条件影响夫妻间的性满足呢?
(1)从爱情出发并达到情感交融
爱情是夫妻关系的基础,夫妻间的性生活源于爱情,两个人相亲相爱,最后以性交使性要求达到最大的满足。在没有爱情而结婚的床上所进行的性交生活是不可能得到心灵和肉体上的满足的。同样,即使在由爱情缔结的婚姻关系中,性交行为如不为爱情所驱使,有时也仅仅是一种性欲的发泄,也是不完美的,不能得到性满足。
性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心理现象,如果心理处于不平衡状态,如恐惧、担心、紧张、忧虑、厌恶、气恼,都会影响性交的满意度。
(2)相互体谅和配合
夫妻双方对性要求的强烈程度是不会完全相同的,对性愉快的看法,性交的频度、性偏好等问题看法也不完全一致,夫妻应相互体谅对方,不能过分苛求对方或勉强对方,否则不会有性满足感。
双方应在生活中通过学习,交流使对性生活方面的认识一致起来,并认识和接受对方性反应和性偏好的不同特点,从而加强向对方提供快乐的能力。
(3)相互保持吸引力
夫妻之间经常进行的“爱情表达”是维持性吸引力的一个重要因素。爱情表达可以用语言形式,如:“我爱你”等,也可以用亲吻和爱抚等非语言形式进行。这种表达应该是真诚的,而不是阿谀或虚情假意。真正的爱情表达,能体现内心的快乐感,对对方是一个积极的评价,它象征了性的欢乐和爱的联系,使夫妻性生活自然。热烈而易于和谐。
夫妻相互保持性的吸引力还表现在许多方面,如夫妻都要保持肌肤和内衣的清洁,不随便在配偶面前赤身裸体,或不拘小节;性接触不要过于频繁;适度分床就寝,使性的敏锐度提高。此外,夫妻双方尽量表现自己身上积极品质,克服消极品质,使夫妻永远保持炽热的性爱和情爱 ,这样性满足容易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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