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高速上漫步 被撞死了 怎么判?

沪宁高速花桥收费站附近,一名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年轻人被一辆上海牌照轿车撞倒,当场死亡。据知情人透露,这位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是一名25岁左右的年轻男子,当时在高速路上行走,... 沪宁高速花桥收费站附近,一名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年轻人被一辆上海牌照轿车撞倒,当场死亡。 据知情人透露,这位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是一名25岁左右的年轻男子,当时在高速路上行走,被迎面而来的一辆上海牌照轿车当场撞倒。轿车司机迅速报警,但等救援人员赶到现场时,该名年轻男子已经死亡。记者了解到,这名被撞亡的男子是在高速路上给人引路的,当晚10点30分左右,该男子照常一人上高速,准备给在收费站附近的外地司机指路,却不幸断送了性命。 据高速交警介绍,事故地段发生在收费站附近,车辆在经过收费站时虽然会稍微减速,但车速还是很快,再加上是晚上,男子可能没注意到车,就被撞了。据了解,高速公路有别于普通公路,根据《道路交**全法》规定,行人是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引发交通事故时,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将承担很少的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所以,请大家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上穿越或行走,同时高速公路两旁的村民也要教育好孩子不要到高速公路上玩耍,不要攀越高速公路防护网及护栏,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展开
 我来答
仓苍酱
2018-09-15 · TA获得超过6218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38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2万
展开全部

行人横穿高速公路被撞死,在机动车驾驶人无过错的情况下,应兼顾法律规定与法治精神,机动车驾驶人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但应承担部分损害赔偿责任。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违反法律规定进入高速公路造成自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一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在赔偿方面,可以由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百度百科

假装是个小号
2018-08-27 · 专注于新鲜事物的思考与分享。
假装是个小号
采纳数:6 获赞数:17827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高速路是禁止行人进入的,行人在高速路上漫步本身属于违法行为。由行人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一方视情况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条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条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来自夫子庙善良的杨梅
2018-10-27 · TA获得超过1.2万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51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7万
展开全部

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即使赔偿也不超过百分之十。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铲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二)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行人是不能进入高速公路的。

由于高速路上车速很快,一旦行人走出路边,或从中间隔离带穿出,几乎没有司机能安全刹停车,还容易引发追尾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大超love雪子
高粉答主

2018-08-14 · 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
知道答主
回答量:40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5720
展开全部

行人在高速上步行被撞死的,应该由行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赔偿方面,可以由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第六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参考资料:《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安全交通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木讷xulilan
高粉答主

2018-09-27 · 关注我不会让你失望
知道答主
回答量:7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773
展开全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车辆驾驶人已经采取避让措施或来不及做出避让措施,由行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车辆无责任。

1、车辆驾驶人采取措施可能避免事故,因车辆驾驶人违反车速规定或违反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规定,发生事故由行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车辆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2、采取避让措施应当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因驾驶人违反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规定,未采取避让措施或采取避让措施不及时的,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3、行人在应急车道内行走,车辆驾驶人因违反机动车驾驶人的规定和车辆安全技术的规定发生事故,由车辆驾驶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

扩展资料: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通行规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5)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24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7642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