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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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2年6月(前身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建于1949年8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由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部队 和公安部领导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组成。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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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文 号:公发[1993]4号发布日期:1993-5-6执行日期:1993-5-6 为加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部队)组织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适应武警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党组(关于人民武装警察管理体制问题的请求报告)的通知》(中发[1982]3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研究武警体制和公安干警授衔问题的会议的纪要》(国阅[1988]163号)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指示,对武警部队组织编制的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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