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了8万块钱有欠条请问我起诉他诈骗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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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sbyw
2013-10-20 · TA获得超过106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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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1、借钱不还 在法律上属于一种民事行为;诈骗在法律上属于一种罪名。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你只有通过起诉,由法院帮你追讨。

值得注意的是,你那借条上面的约定:比如约定的还款时间;是否有利息;是否有抵押物,是否有担保等。

1、如果上面约定有担保人,那么你在起诉时,可以将担保人作为第二被告,若借款不还,你可以提出由担保人偿还,你的这一主张法院肯定会支持的。

2、起诉时,你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那么,在此案没有宣判下来之前,你提出的相关证据证明不动产属于借款人的,由法院进行封存,法院宣判后,若借款人不还钱,法院可以通过拍卖不动产,拍卖款来支付借款。

3、若上面约定有利息,那么起诉时可以按借款上的约定,申请法院判令借款人连本带息一并支付给你。但约定的利息过大,法院不会按此约定判令的,一般情况按银行的同期利率判令,若借款人属于土豪,那么利息一般情况按银行同期利率3倍以下支付,但不会超过3倍,甚至按约定的利率支付。

4、有抵押物,一般情况法院会拍卖此抵押物。A、抵押物价值等于借款或若低于借款时,而你想早点了完结此事,你可以申请抵押物冲抵借款,那么法院会在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判令此抵押物属于你的了。B、但若抵押物的价值远远大于借款+利息,那么法院会采取拍卖此抵押物,拍卖后的钱支付借款,多余的归借款人所有。

5、对于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因为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如果届至借条注明的还款日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即受到侵害。则从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6、而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该合同则属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合同法》第62条规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说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对于该种借条存在有以下几种情形:(1)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如果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能对履行期限协商一致的,在债权人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且否定该债权的存在,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日的次日起计算。

7、一般情况借条的时效是在2年内,那么上面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你要注意借款时间,别让借条过了诉讼时效,那么过了诉讼时效,此款追讨就麻烦了。

以上部分资料来源于《刑法》、《民法通则》,希望你早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你的钱。
ylc880326
2013-10-20 · TA获得超过356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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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了,虽然欠钱的人找不到了,但也只能作为民事纠纷起诉到法院。你控告诈骗公安是不会立案的,还是去法院起诉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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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蔻芙蓉
2013-10-20 · TA获得超过9105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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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欠条,是属于民间借贷,不属于刑事犯罪,你只能去法院起诉他偿还款项,不可以进行刑事起诉的。如果他借款用的姓名是假的,或者借款的理由是编造的,也就是说有故意隐瞒事实而又骗走你的钱财的,这种情况下,公安局才会有可能立案调查的。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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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聪乐健小伴侣

2015-08-26 · 知道合伙人母婴行家
乐聪乐健小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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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爱乐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从事母婴冻干食品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母婴饮食健康知识和育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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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欠条就不能起诉对方诈骗,可以起诉对方恶意欠款要求还钱。需要注意欠条和借条不同,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
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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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480
201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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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吧。。。只是欠钱不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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