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毒是什么?用来做什么?
201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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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蛊毒
蛊毒是一种毒药,它的形态主要表现为4种:毒虫蛊,动物蛊、植物蛊和物品蛊。附随其上的各种神秘观念,都与特定时代的意识形态特征,社会生产力水平以及畜蛊者的目的有直接联系。原始时代的蛊只是一种疾病名称,当时叫蛊疾,如《左传·昭公元年》所记晋侯得的病即为蛊疾,《素问·玉机真藏论》云:"脾传之肾,病名曰疝瘕,少腹冤热而痛,出白,一名曰蛊"。当时的蛊疾主要是指肾疾,血吸虫病,肝炎等。周代的蛊主要是指自然界毒虫如能"含沙射人"的蜮之类。春秋战国的蛊既有自然界的毒虫,也有人体中的寄生虫。先秦时代的蛊毒大多数是指自然生成的毒虫,主要有水蛊,蠹蛊和厉鬼之蛊等。汉代以后人们把蛊毒与黑巫术联系起来,蛊毒开始变得复杂和神秘起来,汉武帝时的"巫蛊之祸",造成历史上的最大冤案。东汉时有为蛊驱傩,魏晋南北朝时犬蛊传播狂犬病。隋代有以咒语唤来猫鬼巫蛊偷盗钱财的巫术,尤为荒唐的是隋炀帝以蛊来窃美女,唐代以蛊在官廷斗法。中医药十分关注蛊病的治疗,敦煌出土文献中记录有治蛊的巫术。宋代有令人厌恶万分的金蚕蛊。元代有挑生蛊与 蛊,明代有稻田蛊、树蛊,当时瑶壮的蛊毒也令人十分惊心,清代广西有虾蟆蛊,福建有蛊神,为了钱财和权力而夫妻裸体祭蛊神。[9]人们把蛊奉为蛊神或药王,认为崇拜祀奉这个蛊神或药王,蛊神或药王即可保护他们,可赐与他们财富和权力。所有这些只是幻觉而已。
2、蛊毒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种被称为"咒语"的念念有词的表演性仪式和毒药等是蛊毒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成分。
蛊其实也是一种法术信仰。对这样一种朴实的观念,它是自觉或非自觉的,它具有行为的倾向,而各种相关倾向的行为都源自相似的目的和状态。对于蛊的行为分类,我提出下列一些初步的几种类型:一类是咒语之蛊。这是最简单和最基本的形式,蛊妇念动咒语可以控制对方,使对方生疾,甚而有一些蛊妇的言语都具有巫术效应,它是反话,也有一些蛊妇通过由于憎恨而释放出来的力量而造成伤害。如广西南部壮族的龙州、凭祥、靖西、那坡等一带地方的"倍亲、倍呀、倍那"等,就是明显的例子。二类是契约之蛊,各个民族对蛊的称谓各种各样,但仔细分析起来不外乎有一点,在这些蛊之背后,有一点就是与蛊的特殊力量有关,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掌握,它只是由那些特殊的人所掌握,这特殊的力量就是隐藏在蛊之背后的药王,掌握了蛊的人似乎要跟药王定下契约,必须经常不断地放蛊害人,以此保持同药王的关系,而药王给予畜蛊者的赏赐就是与之过鬼夫妻生活和财富及权力。这一点同西方学术界有关魔法和巫术的概念是有所不同的。魔法一词不止具有一方面的意义:它既同特殊力量有关,也同用科学术语表示的效用的不明确有关。像蛊一样,魔法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掌握的,它只是由那些特殊的人所掌握,因此,它也不可能为所有的人理解。三是法术之蛊,对这类蛊毒,人们认为多由巫士鬼师掌握,它可以是遗传的,也有经过学习得到,在龙州,天等等地的法术鸡鬼就是此种类型。对于法术之蛊每个月的初一十五一定要放出害人,否则会自蛊自身。所有这些法术均是发明人用自己的聪明与智慧创造的,其要义是旨在通过主观幻想的特定行动来影响和支配客观事物。
3、蛊毒应用的逻辑是什么
蛊是一种古代承传下来的黑巫术。作为巫术,它的体系与结构可以划分为"理论巫术"和"伪技艺"两部分。"理论巫术"又叫"伪科学",在于它是一种被歪曲了的自然规律的体系,它的认识体系思维方式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的"真",是一套错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所谓"伪技艺",民间通俗的说法叫法术,是由巫术的发明者运用自己的聪明与智慧创造的,它幻想依靠特定的主观行动来影响和支配客观事物的现象。"理论巫术"并不是创造法术者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法则,而是研究者通过探索各种法术的共性,归纳总结出的抽象原理,这些抽象原理的本质是人类某些思维方式的概括总结,同时也是古代科学、技术文明赖以创立的抽象原理。对构成蛊的各种具体法术的研究表明,蛊赖以成立的基础,是基于这样两样种思维方式:一是取象类比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隐藏在蛊信仰的背后,它体现着人类掌握和认识世界的一种基本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不能用现代的科学思维标准去衡量。科学对类比思维的运用是用已知的或已理解的事例作为基础来说明尚未全知的现象,应用的过程中可以产生一个有关说明者的预测,然后使其受到观察性和证实性的检验,以便确定预测是否是正确的,而蛊毒虽然也是以类比为基础,但是将某种特性强制性地转嫁到人或物身上,它不能用科学活动的实验实证标准去衡量,否则只能遭到误解。如在蛊的制作技术中,龙州,那坡,凭祥,靖西一带地方用一窝有三只以上的乳燕,将他们浸入水中,如果其中有抱成一团而死的,则被认为是雌雄一对的鸟儿,他们那种至死都纠缠在一起的生死不分离的情形,跟爱情上的男女恩爱海枯石烂不变心的情形相似,因此,用作蛊,这种基本的思维方式是相同原因(或形式)必然会产生相同效果。取象类比思维在原始初民社会中普遍存在,在现代社会里也还存有残余。这也就是为什么现代社会还存在有迷信现象及有邪教组织存在于世而没有被淘汰的一个主要原因。二是接触律。其基本概念是认为事物一旦互相接触过,他们之间将一直保留着某种联系,即使他们已相互远离。如云南的僳僳族有一种叫恋药的蛊毒,不论什么鸟若飞伏在地面就死的话,在鸟死之地,刮取一下些粉末,就成了蛊毒,若给外人食后,就可随你左右。它应用的思维也建立在接触律基础上。
4、什么人养蛊?蛊毒流传的地域主要在哪里?中国的哪些民放养蛊
养蛊的人基本上都是处于贫穷和边缘化了的人群,在这些从事蛊术的人员中,各民族各地区男女老少都有,但以成年女性居多。宋周去非的《岭外代答》,清李调元的《南越笔记》及张心泰《粤游小志》,清张泓的《滇南新语》等皆记巫蛊多为妇女所作。这些成年女性人们称之为蛊婆,如靖西龙州凭祥则称为"倍呀、信亲、倍那",武鸣、马山、上林一带则称为"姆发",认为这些蛊婆的言语具有巫术效应,但都是反话。一个成年女性无辜被指控畜蛊,其所遭受的迫害是空前残酷的。对这类成年女性的特征,中国及国外的看法是一致的。"传统陈规俗见中的巫婆是独居的成年女性,她不符合男性对女性的正常行为的看法。她过分自信,她不需要爱,也不施舍爱(尽管她可以施巫),她不服侍男人,也不养育儿童,她不关心弱者。她有咒语的力量,并靠它去保护自己和诅咒别人。除此之外,她也许还有其他的更加神秘的但不是取自既定秩序的力量。为了谋生,所有的巫妇都用她们特有的力量去威胁男人的权威,社会秩序取决于符合男性理想的女性行为的妇女。因此,识别出了一个妇女是巫士,那么,不仅是男人们,连女性和儿童也会反对她的"。[10]这些说明,蛊的起源,和母权制社会可能有某种联系。进入父权制以后,特别是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妇女的地位每况愈下,在男人们眼里,妇女是不洁净的,尤其是她们周期性每月出一次血的月经现象,被认为最污秽,跟恐怖又可怕的蛊一样,十分令人畏惧,在这里人们认为妇女是恶毒的,这类妇女无端指控为蛊妇,因为人们普遍认为,独居的成年女性对侵略行径没有正当的发泄途径,放蛊便成了她们惟一的武器,蛊跟蛊婆一样,蛊就是蛊婆,蛊婆就是蛊。
宋代以前蛊广泛流行于全中国,宋代以后,其流行地域逐渐南移并逐渐远离国家统治中心,主要在江南及西南一带流行。
在中国,信仰蛊毒的民族历史上都善于使用毒药,它们是:壮族、瑶族、苗族、布依族、侗族、黎族、水族、傣族、怒族、白族、纳西族, 彝 族、羌族、高山族、僳僳族、哈尼族、拉祜族、景颇族、普米族和广东、福建一带的部分汉族以及未识别民族摩梭人等共约20个民族。这些民族主要分布于中国南方的热带和亚热带地区,这也说明蛊毒的产生,有可能与多毒的地理环境有关。
在对蛊的信仰中,各个民族都有自己本民族的特点,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外族思想文化的传入,蛊的观念也受到冲击,它并不排斥外来的东西,而是吸收了外来蛊信仰中的某些因素。比如,汉人早期的蛊毒十分简单,从汉代以后的蛊毒,人为地给它披上了神秘的面纱,便是受到来自南方少数民族蛊毒影响所致。
在各民族的民间,很多群众相信蛊毒的真实存在,也甚信仰,蛊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民族民间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放蛊造成了社会的恐慌和不安定,蛊的恐怖可怕充斥了人们的头脑,因此,对蛊的预防验证渗透在人们的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有些甚至演化为风俗习惯(如壮族的交杯酒习俗,其本意就是防坏人放蛊的需要)或生活禁忌(如云南僳僳族地区,外来的客人不能随便去抚摸小孩子的头顶,自己认定是慈祥的抚摸,但他们看来却是放蛊要害人)。在少数民族地区,人们不愿意外出远行经商,原因就是怕遭别人暗算放蛊受损害,这样的观念束缚了人们经济、思想的发展,应引起严重的注意。
蛊毒是一种毒药,它的形态主要表现为4种:毒虫蛊,动物蛊、植物蛊和物品蛊。附随其上的各种神秘观念,都与特定时代的意识形态特征,社会生产力水平以及畜蛊者的目的有直接联系。原始时代的蛊只是一种疾病名称,当时叫蛊疾,如《左传·昭公元年》所记晋侯得的病即为蛊疾,《素问·玉机真藏论》云:"脾传之肾,病名曰疝瘕,少腹冤热而痛,出白,一名曰蛊"。当时的蛊疾主要是指肾疾,血吸虫病,肝炎等。周代的蛊主要是指自然界毒虫如能"含沙射人"的蜮之类。春秋战国的蛊既有自然界的毒虫,也有人体中的寄生虫。先秦时代的蛊毒大多数是指自然生成的毒虫,主要有水蛊,蠹蛊和厉鬼之蛊等。汉代以后人们把蛊毒与黑巫术联系起来,蛊毒开始变得复杂和神秘起来,汉武帝时的"巫蛊之祸",造成历史上的最大冤案。东汉时有为蛊驱傩,魏晋南北朝时犬蛊传播狂犬病。隋代有以咒语唤来猫鬼巫蛊偷盗钱财的巫术,尤为荒唐的是隋炀帝以蛊来窃美女,唐代以蛊在官廷斗法。中医药十分关注蛊病的治疗,敦煌出土文献中记录有治蛊的巫术。宋代有令人厌恶万分的金蚕蛊。元代有挑生蛊与 蛊,明代有稻田蛊、树蛊,当时瑶壮的蛊毒也令人十分惊心,清代广西有虾蟆蛊,福建有蛊神,为了钱财和权力而夫妻裸体祭蛊神。[9]人们把蛊奉为蛊神或药王,认为崇拜祀奉这个蛊神或药王,蛊神或药王即可保护他们,可赐与他们财富和权力。所有这些只是幻觉而已。
2、蛊毒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种被称为"咒语"的念念有词的表演性仪式和毒药等是蛊毒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成分。
蛊其实也是一种法术信仰。对这样一种朴实的观念,它是自觉或非自觉的,它具有行为的倾向,而各种相关倾向的行为都源自相似的目的和状态。对于蛊的行为分类,我提出下列一些初步的几种类型:一类是咒语之蛊。这是最简单和最基本的形式,蛊妇念动咒语可以控制对方,使对方生疾,甚而有一些蛊妇的言语都具有巫术效应,它是反话,也有一些蛊妇通过由于憎恨而释放出来的力量而造成伤害。如广西南部壮族的龙州、凭祥、靖西、那坡等一带地方的"倍亲、倍呀、倍那"等,就是明显的例子。二类是契约之蛊,各个民族对蛊的称谓各种各样,但仔细分析起来不外乎有一点,在这些蛊之背后,有一点就是与蛊的特殊力量有关,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掌握,它只是由那些特殊的人所掌握,这特殊的力量就是隐藏在蛊之背后的药王,掌握了蛊的人似乎要跟药王定下契约,必须经常不断地放蛊害人,以此保持同药王的关系,而药王给予畜蛊者的赏赐就是与之过鬼夫妻生活和财富及权力。这一点同西方学术界有关魔法和巫术的概念是有所不同的。魔法一词不止具有一方面的意义:它既同特殊力量有关,也同用科学术语表示的效用的不明确有关。像蛊一样,魔法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掌握的,它只是由那些特殊的人所掌握,因此,它也不可能为所有的人理解。三是法术之蛊,对这类蛊毒,人们认为多由巫士鬼师掌握,它可以是遗传的,也有经过学习得到,在龙州,天等等地的法术鸡鬼就是此种类型。对于法术之蛊每个月的初一十五一定要放出害人,否则会自蛊自身。所有这些法术均是发明人用自己的聪明与智慧创造的,其要义是旨在通过主观幻想的特定行动来影响和支配客观事物。
3、蛊毒应用的逻辑是什么
蛊是一种古代承传下来的黑巫术。作为巫术,它的体系与结构可以划分为"理论巫术"和"伪技艺"两部分。"理论巫术"又叫"伪科学",在于它是一种被歪曲了的自然规律的体系,它的认识体系思维方式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的"真",是一套错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所谓"伪技艺",民间通俗的说法叫法术,是由巫术的发明者运用自己的聪明与智慧创造的,它幻想依靠特定的主观行动来影响和支配客观事物的现象。"理论巫术"并不是创造法术者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法则,而是研究者通过探索各种法术的共性,归纳总结出的抽象原理,这些抽象原理的本质是人类某些思维方式的概括总结,同时也是古代科学、技术文明赖以创立的抽象原理。对构成蛊的各种具体法术的研究表明,蛊赖以成立的基础,是基于这样两样种思维方式:一是取象类比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隐藏在蛊信仰的背后,它体现着人类掌握和认识世界的一种基本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不能用现代的科学思维标准去衡量。科学对类比思维的运用是用已知的或已理解的事例作为基础来说明尚未全知的现象,应用的过程中可以产生一个有关说明者的预测,然后使其受到观察性和证实性的检验,以便确定预测是否是正确的,而蛊毒虽然也是以类比为基础,但是将某种特性强制性地转嫁到人或物身上,它不能用科学活动的实验实证标准去衡量,否则只能遭到误解。如在蛊的制作技术中,龙州,那坡,凭祥,靖西一带地方用一窝有三只以上的乳燕,将他们浸入水中,如果其中有抱成一团而死的,则被认为是雌雄一对的鸟儿,他们那种至死都纠缠在一起的生死不分离的情形,跟爱情上的男女恩爱海枯石烂不变心的情形相似,因此,用作蛊,这种基本的思维方式是相同原因(或形式)必然会产生相同效果。取象类比思维在原始初民社会中普遍存在,在现代社会里也还存有残余。这也就是为什么现代社会还存在有迷信现象及有邪教组织存在于世而没有被淘汰的一个主要原因。二是接触律。其基本概念是认为事物一旦互相接触过,他们之间将一直保留着某种联系,即使他们已相互远离。如云南的僳僳族有一种叫恋药的蛊毒,不论什么鸟若飞伏在地面就死的话,在鸟死之地,刮取一下些粉末,就成了蛊毒,若给外人食后,就可随你左右。它应用的思维也建立在接触律基础上。
4、什么人养蛊?蛊毒流传的地域主要在哪里?中国的哪些民放养蛊
养蛊的人基本上都是处于贫穷和边缘化了的人群,在这些从事蛊术的人员中,各民族各地区男女老少都有,但以成年女性居多。宋周去非的《岭外代答》,清李调元的《南越笔记》及张心泰《粤游小志》,清张泓的《滇南新语》等皆记巫蛊多为妇女所作。这些成年女性人们称之为蛊婆,如靖西龙州凭祥则称为"倍呀、信亲、倍那",武鸣、马山、上林一带则称为"姆发",认为这些蛊婆的言语具有巫术效应,但都是反话。一个成年女性无辜被指控畜蛊,其所遭受的迫害是空前残酷的。对这类成年女性的特征,中国及国外的看法是一致的。"传统陈规俗见中的巫婆是独居的成年女性,她不符合男性对女性的正常行为的看法。她过分自信,她不需要爱,也不施舍爱(尽管她可以施巫),她不服侍男人,也不养育儿童,她不关心弱者。她有咒语的力量,并靠它去保护自己和诅咒别人。除此之外,她也许还有其他的更加神秘的但不是取自既定秩序的力量。为了谋生,所有的巫妇都用她们特有的力量去威胁男人的权威,社会秩序取决于符合男性理想的女性行为的妇女。因此,识别出了一个妇女是巫士,那么,不仅是男人们,连女性和儿童也会反对她的"。[10]这些说明,蛊的起源,和母权制社会可能有某种联系。进入父权制以后,特别是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妇女的地位每况愈下,在男人们眼里,妇女是不洁净的,尤其是她们周期性每月出一次血的月经现象,被认为最污秽,跟恐怖又可怕的蛊一样,十分令人畏惧,在这里人们认为妇女是恶毒的,这类妇女无端指控为蛊妇,因为人们普遍认为,独居的成年女性对侵略行径没有正当的发泄途径,放蛊便成了她们惟一的武器,蛊跟蛊婆一样,蛊就是蛊婆,蛊婆就是蛊。
宋代以前蛊广泛流行于全中国,宋代以后,其流行地域逐渐南移并逐渐远离国家统治中心,主要在江南及西南一带流行。
在中国,信仰蛊毒的民族历史上都善于使用毒药,它们是:壮族、瑶族、苗族、布依族、侗族、黎族、水族、傣族、怒族、白族、纳西族, 彝 族、羌族、高山族、僳僳族、哈尼族、拉祜族、景颇族、普米族和广东、福建一带的部分汉族以及未识别民族摩梭人等共约20个民族。这些民族主要分布于中国南方的热带和亚热带地区,这也说明蛊毒的产生,有可能与多毒的地理环境有关。
在对蛊的信仰中,各个民族都有自己本民族的特点,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外族思想文化的传入,蛊的观念也受到冲击,它并不排斥外来的东西,而是吸收了外来蛊信仰中的某些因素。比如,汉人早期的蛊毒十分简单,从汉代以后的蛊毒,人为地给它披上了神秘的面纱,便是受到来自南方少数民族蛊毒影响所致。
在各民族的民间,很多群众相信蛊毒的真实存在,也甚信仰,蛊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民族民间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放蛊造成了社会的恐慌和不安定,蛊的恐怖可怕充斥了人们的头脑,因此,对蛊的预防验证渗透在人们的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有些甚至演化为风俗习惯(如壮族的交杯酒习俗,其本意就是防坏人放蛊的需要)或生活禁忌(如云南僳僳族地区,外来的客人不能随便去抚摸小孩子的头顶,自己认定是慈祥的抚摸,但他们看来却是放蛊要害人)。在少数民族地区,人们不愿意外出远行经商,原因就是怕遭别人暗算放蛊受损害,这样的观念束缚了人们经济、思想的发展,应引起严重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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