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搞刑侦的老资格,或者这方面的科学家问个关于破案指纹和dna鉴定的严肃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指纹和dna鉴定成为警察破案取证的重要。看到网上新闻上有很多关于一个指纹一梗毛发或者一滴血揪出罪犯锁定罪犯等等的报道,,,,,想问个问题,比如x策划了一个...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指纹和dna鉴定成为警察破案取证的重要。看到网上新闻上有很多关于一个指纹一梗毛发或者一滴血揪出罪犯锁定罪犯等等的报道,,,,,想问个问题,比如x策划了一个谋杀案,x杀了一个人在没有任何目击者情况下,x故意把y的指纹,[y曾经接触过的物品肯定有y的指纹,或者现在听说有指纹复印膜x故意把y的指纹复印在现场]把y的毛发,甚至血迹故意留在现场,而x却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样所有证据都指向y,y又无法提供有效的不在场的证明,即使有人证说y不在场,但是证据和人证的口供肯定是证据更有力。那么请问y是否洗不清了,只有含恨而死?是否每个人都要保护好自己的指纹了平时摸物品都要戴上手套,不要出血了了不要掉头发了,不要掉头皮了要小心指甲也被坏人利用。请问怎样预防???//指纹和dna就真的百分百了?我不懂刑侦,也不知道定一个人的罪到底需要多少证据,但是我看到了很多一根头发一个指纹找到真凶的新闻。也看到了世界各国都存在冤案,也看到了指纹dna多么多么有说服力的报道,所以我就产生了这样的疑问,指纹dna就真的不会出错吗,就不会被利用吗?很多电影和小说里都有用指纹和dna陷害的情节,所以想问问公检法的有关专家朋友你们怎么看????????
展开
展开全部
不是什么刑侦的专家,也不是什么权威科学家,如果按你所说X策划了一个谋杀案,X杀了人没有任何目击证人或者视频监控录下来,在这种情况下X故意把Y的指纹和毛发以及DNA,恰好Y又不能提供任何证明的话,那Y是很危险的,还有,刑事案件不止是指纹毛发和血迹DNA的事,还有其它事加以辅证,这里就不多说了,像你说的栽赃嫁祸也不是没有,那就要看专案组和当地公安局是怎么想的了,如果是不负责,那确实是可以判Y有罪,如果负责任,没有一定的刑侦经验进行栽赃是很难骗过这些老专家和老公安的,这也是我为什么不说那些加以辅证的手段和方式是什么的缘故,如果不注意,还是很容易被骗过去的。
另外,只要Y有不在场证明,可以提供案发时间段他不在现场,那是很难判Y有罪的,因为这也是一个强力证据,案发时Y明明在十几公里的地方吃饭怎么可能分身出来作案,尤其是在这个视频监控满街是的时代,只要不是Y作的案,那Y提供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是很容易的。
另外,只要Y有不在场证明,可以提供案发时间段他不在现场,那是很难判Y有罪的,因为这也是一个强力证据,案发时Y明明在十几公里的地方吃饭怎么可能分身出来作案,尤其是在这个视频监控满街是的时代,只要不是Y作的案,那Y提供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是很容易的。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我的问题不会引起任何有权人的重视,随着社会科学的进步法力是否不应该死板应该客观公正的随机应变的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看了几个关于冤案的事觉得很难过,什么关押了几十年后;死者出现;得以清白,什么枪决十多年后真凶出现才宣告无罪,不知到还有多少是不为人知的,真不知道是靠什么定的罪?更何况x和y的列子还铁证如山,记得有个专家说过,宁可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要冤枉了一个好人,但看到的并非如此。是不是很可怕?
感谢兄台详细回答,兄台定是一个有见识的人。你提到y的确很危险,你提到办案部门的态度是否认真,也决定着y的命运,也就是说只有看y的运气了,辅证也的确很重要,但是如果办案部门急于破案或者受害家属和社会的种种压力,是否所有的辅证还会被 重视,或者会存在刑讯逼供y被折磨的受不了了干脆蒙冤认了一死了知。所以觉得当有关部门在大力鼓吹这些破案技术的时候,是否也应该大力探讨甚至成立专家部门来研究这种反栽赃的技术
展开全部
如果只有Y的指纹、毛发等遗留在现场,Y肯定是一名嫌疑对像。
血迹不太可能。从体内流出来的血会凝固。如果添加了抗凝剂是能够检测出来的,并立即会成为伪造现场的有力证据。
定罪需要“证据链”,即相关的证据必须能够合理串连起来。比如说,动机、行凶过程的描述。
指纹、毛发只能说,Y曾经(可能)在现场出现过。但不能肯定是凶手。如果指纹留在了“致死的凶器上”就比较危险了。需要其它证据来否定Y的行为。
血迹不太可能。从体内流出来的血会凝固。如果添加了抗凝剂是能够检测出来的,并立即会成为伪造现场的有力证据。
定罪需要“证据链”,即相关的证据必须能够合理串连起来。比如说,动机、行凶过程的描述。
指纹、毛发只能说,Y曾经(可能)在现场出现过。但不能肯定是凶手。如果指纹留在了“致死的凶器上”就比较危险了。需要其它证据来否定Y的行为。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兄台说的很有道理,但是就象武术界小鬼说的一样主要还要看办案部门是否认真的去寻找辅证了,如果遇到急于破案,或者受害方家属和社会影响的压力,那么有些事情还会那么客观公证吗?是否在大力鼓吹科技破案的同时也应该有专门的机构对此研究负责,要不然真的太可怕了,再说如果刑讯逼供y是否干脆蒙冤认了,免得活受罪。
追答
你的这些问题不属于“刑侦问题”,属于“人品问题”,即办案人员的品质问题。
第一要有“法”,第二要“依法”。
在任何社会里,如果不能“依法办案”,什么都不用再说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10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