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谣言损坏名誉,该怎样取证告她?
有人在外散布谣言,说我同某男同事有婚外情。我们双方都有家室,只是工作上有接触,并无任何暖味关系。此人故意把谣言传开,有人把谣言传给男同事的妻子。男同事的妻子相信双方并无此...
有人在外散布谣言,说我同某男同事有婚外情。我们双方都有家室,只是工作上有接触,并无任何暖味关系。此人故意把谣言传开,有人把谣言传给男同事的妻子。男同事的妻子相信双方并无此事,并告知我。我能否告传播谣言者诽谤罪?怎样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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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造谣的方式对他人的名声进行污蔑的,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如果起诉人起诉后取证有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帮助收集证据。
法律分析
收集的途径和方法: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证据多由受害人自己收集:1、最为方便快捷的是视频音频资料的收集,比如加害人在正在捏造并散布受害人的虚假事实时,可以用手机或其他录音设备偷偷进行录音录像及拍照;2、邀请听到的人作为证人,跟他们聊天时可以将话题引入你需要的内容,并进行录音固定成证据;收集加害人散布谣言的文字材料;3、收集受害人自己受到侵害的具体表现和事例等。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行为人主观上对损害结果持有的故意和过失两种心态,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4、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名誉的严重损害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十三、 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八条,修改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分析
收集的途径和方法: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证据多由受害人自己收集:1、最为方便快捷的是视频音频资料的收集,比如加害人在正在捏造并散布受害人的虚假事实时,可以用手机或其他录音设备偷偷进行录音录像及拍照;2、邀请听到的人作为证人,跟他们聊天时可以将话题引入你需要的内容,并进行录音固定成证据;收集加害人散布谣言的文字材料;3、收集受害人自己受到侵害的具体表现和事例等。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行为人主观上对损害结果持有的故意和过失两种心态,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4、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名誉的严重损害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十三、 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八条,修改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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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选择报警,然后让你的爱人陪同你去找一下那个男同事的爱人,问问她是谁告诉她的。并且把有力言语全部录音。你们要联合起来,查到传播者。给自己一个清白。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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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6-01-29 · 知道合伙人房产装修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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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你应该多搜集证人证言和其它证据,最好请专业的律师介入收集合法有效的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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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属于诽谤罪。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可以找证人作证。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可以找证人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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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谣言传给男同事的妻子
找到他再问他是谁把谣言传给他
找到他再问他是谁把谣言传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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