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下蚕室?
“下蚕室”指被关押于宫廷监狱中,接受宫刑的处罚。
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这些不同的名称都反映出这一刑罚的残酷。所谓蚕室,据唐人颜师古的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也许是最早的无菌室概念),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
这就是说,一般人在受宫刑以后,因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留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创口才能愈合。
宫刑又称腐刑,这是因为,对受害者来说,不但肉体痛苦,而且心灵受辱,从此像一株腐朽之木,有杆但不能结实。另一种说法是,宫刑的人像腐朽的木头不能开花一样。
宫刑的最初作用
只限于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这在人类的婚姻制度刚刚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是现实的。但是,在奴隶主阶级和封建统治者残暴的统治下,宫刑的施刑范围扩大了,扩大到与初意完全不相干的地步,成为镇压平民和思想异己者的一种严酷手段。
这种扩大始于何时,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但至迟到周穆王时,已规定“宫罪五百”,西周时受宫刑的罪名已相当多,而且受刑对象是广大奴隶和一般平民,至于奴隶主贵族是“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也”。
“不剪其类”就是不绝他们的后代,奴隶主贵族即使犯了当宫之罪,也只服椓刑,即将犯人剃光头发,锁住颈项服劳役,“而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宫者”。
可见,古代的刑罚带有多么鲜明的阶级性。宫刑施用的范围到了后世越来越大,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国,秦王处以宫刑,罪名是“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这说明封建统治者已经用危害国家的罪名处人以宫刑了。
但秦代隐宫指是阉割地方是错的,古代宫有时通官,隐宫是犯官关押地,所以赵高出自隐宫不是太监,他联合女婿杀死秦二世。汉光武帝之前皇宫总管不是太监,他们管理后宫宫女太监,直到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后后宫官职才全部由太监担任。
“下蚕室”指被关押于宫廷监狱中,接受宫刑的处罚。
蚕室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是:专指养蚕的房间,即用于养蚕的建筑物。第二种是:引用为受宫刑的牢狱,代指宫刑。
唐人颜师古对此的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
这就是说,一般人在受宫刑以后,因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留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创口才能愈合。
司马迁是古代“下蚕室”人物中最为闻名的。其《报任少卿书》说:“而仆又佴之蚕室。”
司马迁,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字子长,夏阳人,太史令司马谈之子,初任郎中……天汉二年,因替李陵败降匈奴事辩解,触怒汉武帝而下狱,受宫刑。出狱后,仍发愤著书,历十二年,撰成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时称《太史公书》,后通称为《史记》。
中国古代最重的刑罚是“五刑”,即墨(刺刻面额,染以黑色),劓(割鼻),(断足),宫(阉割和幽闭),大辟(斩首)。宫刑是仅次于死刑的惩罚,又称蚕室、腐刑,宫刑最初是用来惩罚淫乱的男女的,“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尚书大传》),后来宫刑的惩罚对象被任意扩大,直至成为针对任何人任何事的刑罚。
颜师古释宫刑之义为:“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受宫刑之后容易中风而死,需要在像蚕室一样温暖而不通风的密室里养伤,待创口愈合后方能出来。于是,“下蚕室”这个优雅浪漫的名字,便被用来代指受宫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