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土地改革的完成有什么重大历史意?(中国历史)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为1950年开始,1952年底结束。
土地改革的重大历史意义:
1、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
2、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
3、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
4、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5、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
6、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
7、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活动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
扩展资料:
1、土地改革的背景:
解放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仍维持封建土地制度,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他们凭借占有的土地,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却只占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
他们终年辛勤劳动,受尽剥削,生活不得温饱。这种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他们十分悲惨,新中国成立后,占全国三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进行土地改革,获得土地。
2、土地改革的目的: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3、土地改革基本内容:
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 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改革运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究竟该如何看待“土地改革”
2013-10-26
这就是从1950年冬季开始的那场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中共中央规定的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鉴于解放后的新情况,《土地改革法》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此外,对小土地出租者也采取了保护的政策,不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时,采取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为了深入地发动群众,各地政府都派出土改工作团深入农村,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会,组织农民向封建地主阶级开展斗争,建立了城乡最广泛的反封建统一战线。
到1952年底,除西藏等少数地区外,土地改革在全国农村胜利完成。加上老解放区土地改革,全国大约有3亿多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大约7亿亩土地和其他一些生产资料。 土地改革的胜利,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业生产力,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
推荐于2017-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