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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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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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对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情况。二、原告(上诉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及其要求。(简要阐述诉状)。三、被告(被上诉人)陈述(同上)。四、原告(上诉人)举证(阐述自己的证据情况)和质证(针对对方的证据发表意见)。五、被告(被上诉人)举证和质证。六、法庭辩论。(双方对争议点发表自己更详细的意见)。七、法庭组织调解。(是否同意法院的调解)。八、要是不同意,改天去法院拿判决书!法院会通知你!九、要是同意,双方当庭达成一致!同意解决问题的方式!改天去法院拿调解协议书!或是当庭打印给你!同意调解则不能再上诉!!!你的问题到此为止!!!以上是民事案子的程序!是普通程序!还有一种简易程序!比较简单!刑事案子:原告是检察院!当事人为被告!行政案子:被告是政府机关!当事人为原告!
尚尧律师
2025-08-14 广告
办理刑事案件中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1.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等。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等。3.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情节,包括自首、立功、退赃、赔偿等。4.犯罪嫌疑人的法... 点击进入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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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哭想疯想遗忘
推荐于2016-08-10 · 知道合伙人游戏行家
想哭想疯想遗忘
知道合伙人游戏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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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陕西理工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本科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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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庭时,法官会先看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然后宣读一系列法庭审理规则,询问双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员需要回避等等,一般情况不需回避。
2、法官要求原告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出示证据(有时候法官为了节省时间,一般会用一句话带过,说被告已看过起诉内容,则此步可以省略)。除非原告有新的陈述,可以补充表达出来。
3、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作出反驳,并出示证据。
4、法官分别询问原告和被告关于案件的证据,有什么观点和看法或反驳——这叫质证,还会询问涉及案件的具体细节。如果需要对证据进行进一步的鉴定“是否属实”的,此时应该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
5、原告和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互相辩论。
6、辩论完毕,法官会向双方询问是否愿意调解解决纠纷,如果双方愿意调解并能调解成功的,法官会出具调解书,双方签名之后生效;如果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则法官不再调解。当然,如果在开庭几天后,双方可以再调解,并能达成一致意愿的,可以告诉法官,按调解成功来解决,由法院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
7、整个庭审过程,有书记员记录双方各自的发言。如果其中一方不愿调解,那么在各自发表完毕陈述后,书记员将庭审的记录打印出来,要求双方看过有没有跟在庭审过程发表的言语有出入,有的可以适当修改并在修该处签名。双方看完或修改完成庭审笔录之后,庭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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