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样才能维权!!!!!!!!请帮助无助的我!

我是今年的大专毕业生,在学校的招聘会上受聘到一家工厂,7月12号进厂上的班,受聘之前工厂负责人说的待遇和我进厂后的待遇一点也不一样!而且分配的工作和我的专业也不对口!所说... 我是今年的大专毕业生,在学校的招聘会上受聘到一家工厂,7月12号进厂上的班,受聘之前工厂负责人说的待遇和我进厂后的待遇一点也不一样!而且分配的工作和我的专业也不对口!所说的工资问题、待遇问题受聘前后真是天壤之别!现在合同没和我们签,却扣留了我200元服装费!用人单位以好条件录取员工,可是录取后待遇和说的不一样,是不是违约?!我要是想走,厂里还不退服装费!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请大家帮帮忙!在这里谢谢啊! 如果能帮上的再送50分! 展开
 我来答
村雨萧真DK
2008-07-19 · TA获得超过192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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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个厂是典型的违反我国劳动法,希望你勇敢的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避免后来者的受骗,保留证据如服装押金条等到当地劳动局反映,不让黑心厂继续违法,以下资料对你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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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苒苒09H
2008-07-19 · TA获得超过216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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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不为员工着想的不诚信单位,建议搜集好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的证据,必要时可以录音取证,然后请电视台进行曝光!

另建议认真的学习新劳动法在今后的工作期间更好的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利.

参考资料: 新劳动法http://www.teck-s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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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dzw
2008-07-20 · TA获得超过3644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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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拉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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