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下辞职的问题

2006年与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还剩1年,现在辞职,就职期间,公司有提供一次外地培训课程,培训费3000.但未签订任何事先的培训合同,请问这笔费用需要算在违约金里面吗?... 2006年与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还剩1年,现在辞职,就职期间,公司有提供一次外地培训课程,培训费3000.但未签订任何事先的培训合同,请问这笔费用需要算在违约金里面吗?.
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还需缴纳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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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91
推荐于2016-02-24 · TA获得超过3507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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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把提前30天通知的合法辞职和违约金这两个问题混到一起了。
2、不论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明确规定员工有辞职自由,只要提前30天通知即可,无需任何理由就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3、但这种合法只体现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上,企业不能要求你回去上班。但并不能否定这依然是一种违约行为,既然是违约,就仍然要承担违约责任。
4、劳动合同法否定了出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之外的一切违约金,但你的合同是在劳合法生效前签订的,老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是否因劳合法新规定而无效?这个问题一直在争议,政府倾向于无效,但最终文件始终不见踪影,目前无标准答案。
5、即使不能要违约金,企业仍有权要你赔偿损失,而培训费是可以算做损失的,但你已经履行的2年要进行折扣,就是说培训费平均分摊到3年里,你只用赔偿三分之一即可。
孔业莹
2025-08-08 广告
在108+年的法律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刑事辩护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等。在民事领域,对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焦点,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刑事辩...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孔业莹提供
Laborclub
2008-07-20 · TA获得超过263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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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就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了,不用缴违约金。至于培训费这一块儿的话,不能算作违约金,只要单位能够证明的确产生了培训,你是要赔偿的,至于赔偿多少,可以和单位协商,也可以去劳动仲裁。不过你可以主张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每年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算一年,不满六个月算半年,你可以得到两个月工资做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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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s110
高粉答主

2008-07-20 · 每个回答都超有意思的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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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费用在你辞职时,公司可以向你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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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zdj
2008-07-20 · TA获得超过18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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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辞职不需要缴纳违约金了,即使劳动合同期限还没有届满,
但是法律规定的明确培训费公司是可以要求赔付的,当然你现在还剩一年,那么其实只需要赔付其中的1/3也就是1000元了,虽然没有签订培训合同,但是只要单位足以证明这笔开销是针对你员工个人的培训费用,则就应当算作是培训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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