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岳飞有几个妻子 历史上岳飞妻子李孝娥个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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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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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岳飞有两个妻子,第一个,是刘氏,岳云的母亲,因岳飞他常年在外征战,很少回家,刘氏就和岳飞手下一将官好了。等岳飞回家知道后,就成人之美,把刘氏100大钱卖给了他。又娶了第二个,李氏,又生了岳雷,岳霖岳震岳霆,长女岳安娘,次女岳银瓶。岳云是刘氏所生。其余的是李氏所生。
历史上的李孝娥原型为李娃,岳飞的妻子。与岳飞在战乱中相识,两人应在建炎二、三年间结婚,两人感情和睦,与岳飞共生育三个儿子,他们分别是岳霖、岳震、岳霭(岳霆)。在岳飞遇害后,李娃被流放岭南,仍坚持将儿孙抚养长大。冤狱昭雪后,李娃和三个儿子北归,终年75岁,葬于江州。
历史上的李孝娥原型为李娃,岳飞的妻子。与岳飞在战乱中相识,两人应在建炎二、三年间结婚,两人感情和睦,与岳飞共生育三个儿子,他们分别是岳霖、岳震、岳霭(岳霆)。在岳飞遇害后,李娃被流放岭南,仍坚持将儿孙抚养长大。冤狱昭雪后,李娃和三个儿子北归,终年75岁,葬于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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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的妻子分别是:刘氏、吴玠、李娃
岳飞的第一个女人是刘氏,生下女儿岳云、儿子岳雷。刘氏在徽宗政和八年嫁给了岳飞,跟岳飞相处8年之后,因为不能守节忍受艰苦寂寞的生活,先后两次改嫁于他人。
关于岳飞的妻子刘氏,书上是这么记载的:
飞执兵权之日,遣使王忠臣往楚州韩世忠处下书,得回书欲归。临行世忠嘱之曰:“传语岳宣抚,宣抚有结发之妻,见在此中嫁做一押队之妻,可差人来取之。”(忠臣)回,(密报飞以世忠语,飞不答,世忠上闻。)飞奏言,“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侍老母,不期妻两经改嫁,臣切骨恨之,已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上令报行。
这段文字的意思就是:韩世忠告诉岳飞他的结发妻子嫁给自己手下的一个押队,让王忠臣回去告诉岳飞,快点来接结发妻子回家吧。岳飞听到王忠臣的密报后,不作回答。结果被韩世忠这个大嘴捅到了皇上那里,岳飞迫不得已上奏说:“当初渡河的时候,把妻子留在家中侍奉老母,没料想这厮竟然改嫁两次,我真是切骨恨之呀。已经派人给她送了五百贯,来帮助她家用,恐怕天下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原委,(以免有抛弃妻子的谤言流传)。”
岳飞的第二女人是:吴玠
关于岳飞跟他第二个女人的故事,历史上如此记载:
公家素无姬侍,先父被檄差出,远方妄传公纳士族之女以为妾。先父以告,公曰:「四川吴宣抚尝遣属官来议军事,某饭之,彼惊讶某之冷落,归言於吴宣抚。吴乃以二千缗买一士族女,遣两使臣妻送来。某令其立于屏后,告之曰:『某家上下所衣麻布耳,所食齑面耳。女娘子若能如此同甘苦,乃可留,不然,不敢留。』女乃吃然而笑,某曰:『如此则不可留也。』遂遣还之,初未尝曾见其面也。」
将这段话翻译过来,意思是:岳飞家里向来没有姬妾侍奉,有一天黄纵出门干公务,(这家伙相当于岳飞的机要秘书)听说岳飞纳士族之女为妾的传闻。黄纵回来以后赶紧询问岳飞,岳飞说:是有这么回事,四川的吴玠(另一中兴名将)派人来我这里议论军事上的事情。我请他吃饭,他诧异于饭桌上的冷落(也就是没有歌伎之类助兴了),回去就告诉了吴宣抚。
于是吴玠以为是岳飞眼光太高,就破费两千缗(贯)买了一个士族女子送给岳飞。岳飞也绝,他知道这事情后,没有见这位名姝,只是让她立在屏风后面,告诉她:我们家上上下下皆穿麻衣,吃的也只是咸菜粗粮,您要是能和我同甘共苦就留下吧,如若不然,还是请回吧。那个女子吃吃的笑了,岳飞就把她打发回去了。
岳飞的第三个女人:李娃
岳飞跟李娃,两个人可谓是,真的相敬如宾相亲相爱的。
关于李娃,历史上如此记载:李氏,名娃,字孝娥。奉其姑有礼度,又能筹理军事。先臣出军,则必至诸将家,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在宜兴日,先臣尝召至行在,部下谋叛,李氏得之,不言。一日,会诸将于门,坐告之,捕斩叛者,一军肃然。
总之呢,例外是一个好女人,在建炎四年居宜兴,生岳霖,则应在建炎二,三年间嫁岳飞。她比岳飞年长两岁,嫁时已有二十八、九岁。陪伴到岳飞至死。
岳飞的第一个女人是刘氏,生下女儿岳云、儿子岳雷。刘氏在徽宗政和八年嫁给了岳飞,跟岳飞相处8年之后,因为不能守节忍受艰苦寂寞的生活,先后两次改嫁于他人。
关于岳飞的妻子刘氏,书上是这么记载的:
飞执兵权之日,遣使王忠臣往楚州韩世忠处下书,得回书欲归。临行世忠嘱之曰:“传语岳宣抚,宣抚有结发之妻,见在此中嫁做一押队之妻,可差人来取之。”(忠臣)回,(密报飞以世忠语,飞不答,世忠上闻。)飞奏言,“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侍老母,不期妻两经改嫁,臣切骨恨之,已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上令报行。
这段文字的意思就是:韩世忠告诉岳飞他的结发妻子嫁给自己手下的一个押队,让王忠臣回去告诉岳飞,快点来接结发妻子回家吧。岳飞听到王忠臣的密报后,不作回答。结果被韩世忠这个大嘴捅到了皇上那里,岳飞迫不得已上奏说:“当初渡河的时候,把妻子留在家中侍奉老母,没料想这厮竟然改嫁两次,我真是切骨恨之呀。已经派人给她送了五百贯,来帮助她家用,恐怕天下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原委,(以免有抛弃妻子的谤言流传)。”
岳飞的第二女人是:吴玠
关于岳飞跟他第二个女人的故事,历史上如此记载:
公家素无姬侍,先父被檄差出,远方妄传公纳士族之女以为妾。先父以告,公曰:「四川吴宣抚尝遣属官来议军事,某饭之,彼惊讶某之冷落,归言於吴宣抚。吴乃以二千缗买一士族女,遣两使臣妻送来。某令其立于屏后,告之曰:『某家上下所衣麻布耳,所食齑面耳。女娘子若能如此同甘苦,乃可留,不然,不敢留。』女乃吃然而笑,某曰:『如此则不可留也。』遂遣还之,初未尝曾见其面也。」
将这段话翻译过来,意思是:岳飞家里向来没有姬妾侍奉,有一天黄纵出门干公务,(这家伙相当于岳飞的机要秘书)听说岳飞纳士族之女为妾的传闻。黄纵回来以后赶紧询问岳飞,岳飞说:是有这么回事,四川的吴玠(另一中兴名将)派人来我这里议论军事上的事情。我请他吃饭,他诧异于饭桌上的冷落(也就是没有歌伎之类助兴了),回去就告诉了吴宣抚。
于是吴玠以为是岳飞眼光太高,就破费两千缗(贯)买了一个士族女子送给岳飞。岳飞也绝,他知道这事情后,没有见这位名姝,只是让她立在屏风后面,告诉她:我们家上上下下皆穿麻衣,吃的也只是咸菜粗粮,您要是能和我同甘共苦就留下吧,如若不然,还是请回吧。那个女子吃吃的笑了,岳飞就把她打发回去了。
岳飞的第三个女人:李娃
岳飞跟李娃,两个人可谓是,真的相敬如宾相亲相爱的。
关于李娃,历史上如此记载:李氏,名娃,字孝娥。奉其姑有礼度,又能筹理军事。先臣出军,则必至诸将家,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在宜兴日,先臣尝召至行在,部下谋叛,李氏得之,不言。一日,会诸将于门,坐告之,捕斩叛者,一军肃然。
总之呢,例外是一个好女人,在建炎四年居宜兴,生岳霖,则应在建炎二,三年间嫁岳飞。她比岳飞年长两岁,嫁时已有二十八、九岁。陪伴到岳飞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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