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描问题:素描的光感怎么表现出来?
明暗是表现物象立体感、空间感的有力手段,对其真实地表现对象具有重要的作用。明暗素描适宜于立体地表现光线照射下物象的形体结构、物体各种不同的质感和色度、物象的空间距离感等等,使画面形象更加具体,有较强的直觉效果。在早期的绘画中,就有人不同程度地采用了这种手段。
明暗现象的产生是光线作用于物体的反映,建立在物理光学的基础上。没有光就不能产生明暗。倘若光线射在某一立体物体上,就不难看到不同的明暗现象。由此可见,明暗现象的产生,是物体受光线照射的结果。
同一个物体虽然由于不同角度的光线照射而出现不同的明暗变化,但是光线不会改变对象的结构,因为对象的结构是固定的,而光线是可变的。所以,物体明度调子的变化,结构是主体,光线是客体。物体受光后出现受光部和背光部,即明、暗两大系统。由于物体结构的各种起伏变化,明暗层次的变化是很多的。我们把这种变化所具有的一定规律,归纳起来称作明暗五调子,即:亮部、中间色、明暗交界线、反光、投影。其中亮部和中间色属于物体的受光部,明暗交界线和反光、投影属于背光部。它们构成物体的明暗两大关系。
五调子的规律是塑造立体感的主要法则,也是表现质感、量感、空间感的重要手段。素描造型正确地表现出这种关系,就可达到十分真实的效果。明暗交界线是由亮部向暗部转折的部分。这个最暗的部分我们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条重的线,它有宽窄、浓淡虚实等变化,其特点是由光源的强弱和物象的形体特征所决定。我们非常重视明暗交界线的变化,是因为它在造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明暗交界线是区别物象面的不同朝向和起伏特征的重要标志。暗部与反光是一个整体。反光部很自然地统一在暗部。过亮或过暗都会影响物象体积和空间的塑造,画得过亮,同亮部的中间色重复,显得孤立,影响整体协调的统一。
空间的营造一个是前后,把在前面的东西刻画的细致,黑白灰对强烈,后面的东西则不需要详细刻画,可以用手或是纸巾(不要用擦笔)把后面的东西擦的虚一点,黑白灰对比弱。(就是越是前面就越是。。。。越是后面越。。。。听的懂吧)。
一个是整体的空间,就是视觉中心的东西要刻画的详细远离视觉中心的就越模糊和前面类似,但视觉中心比前面那个优先。
还有是一个物体上的空间关系,尤其是比较大的物件,或者是贯穿画面前后的物件,比如一朵花,那么从前至后,虚实也要在它身上体现。
最后是线上的虚实,比如瓦罐的口是个圆弧,那么前面的弧线要重后面的弧线要轻。
第二个问题:
一是通过明确强烈的结构表现体积,这是比较比较高级的。
二也是最主要最容易体现体积的方法就是明暗的衬托以及阴影。
第三个问题:
首先要明确光源,光感的体现在于暗部的突出。另外不要一味的追求强烈光感。因为不同的光源如白炽灯,自然光,烛光这些光所带来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要是能画出光源的类型那么才算是厉害的。
如果你看完这三个问题的回答我相信你会发现这其中是有着共同之处的。
以上纯手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