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6月3日至14日,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
里约热内卢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180多个国家派代表团出席了会议,103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亲自与会并讲话。参加会议的还有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等70多个国际组织的代表。会议讨论并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又称
《地球宪章》,规定国际环境与发展的27项基本原则)、《21世纪议程》(确定21世纪39项战略计划)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并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防治
地球变暖)和《生物多样化公约》(制止动植物濒危和灭绝)两个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