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峰时每度电为0.5224元,低谷电价为0.1750元/度。
在现有一级电价的基础上,在一级电价的基础上,一级电价提高了2.4点、每千瓦时0.5224元、每千瓦时0.1元、二级电价0.6224元、第三级电价0.3元、0.8224元。
同时,保持低谷期优惠电价,6-10月丰水期最低电价为0.175元/kwh,11-5月枯水期和正常季节最低电价为0.2535元/kwh。
对实行居民电价的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在现行居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分2.4分,每千瓦时加分0.5464元,“低保户”城乡居民家庭和“五保户”农村居民家庭以15度为基数每月免费供电。
成都市电费收费标准:
1、下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千瓦时。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农网还贷资金按0.3分/千瓦时征收;抗灾救灾用电免征农网还贷资金。
2、下表所列价格均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39分/千瓦时,国家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免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3、下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62分/千瓦时。
4、下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按0.1分/千瓦时计征,其余用电按1.9分/千瓦时计征。汶川地震重灾区大工业用电(含子类别)、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按1.8分/千瓦时执行。
5、下表所列价格依据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05号)。
6、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电网丰枯峰谷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582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继续维持我省丰枯季节、峰谷时段划分,即丰水期为6-10月,枯水期为1月-4月、12月,平水期为5月、11月。
7、高峰时段为7:00-11:00、19:00-23:00,低谷时段为23:00-次日7:00,平段为11:00-19:00。销售侧丰枯电价调整为枯水期电价上浮5%,丰水期电价下浮5%。峰谷分时浮动电价继续按高峰时段在丰枯浮动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在丰枯浮动基础上下浮50%。
扩展资料:
居民一户一表分时计价电费:
一、平峰和高峰时段(07:00-23:00)
1、第一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0千瓦时以内),0.5224元/千瓦时。
2、第二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0.47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6224元/千瓦时。
3、第三档次(峰平谷总读数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0.62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8224元/千瓦时。
二、低谷时段(23:00-07:00)
1、第一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0千瓦时以内) 丰水期(6月-10月)0.1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2535元/千瓦时。
2、第二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0.2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3535元/千瓦时。
3、第三档次(峰平谷总读数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0.3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4535元/千瓦时。
参考资料:凤凰网-四川省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新方案
居民用电:峰时每度电为0.5224元,低谷电价为0.1750元/度。
在现有一级电价的基础上,在一级电价的基础上,一级电价提高了2.4点、每千瓦时0.5224元、每千瓦时0.1元、二级电价0.6224元、第三级电价0.3元、0.8224元。
同时,保持低谷期优惠电价,6-10月丰水期最低电价为0.175元/kwh,11-5月枯水期和正常季节最低电价为0.2535元/kwh。
对实行居民电价的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在现行居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分2.4分,每千瓦时加分0.5464元,“低保户”城乡居民家庭和“五保户”农村居民家庭以15度为基数每月免费供电。
扩展资料
一户一米分时电价:
一、平峰及繁忙时间(07:00-23:00)
1、一级(峰级谷总读数180度),0.5224元/度。
2、第二级(峰、平、谷总读数181-280千瓦时),高水季(6月-10月)0.4724元/千瓦时;旱季(11月-5月)为0.6224元/千瓦时。
3.三级(峰谷总读数为281度以上)雨季(6-10月)为0.6224元/千瓦时,旱季(11-5月)为0.8224元/千瓦时。
二、低潮期(23:00-07:00)
1、一级(峰谷总读数180度以内)雨季(6月-10月)0.175元/度,旱季(11月-5月)0.2535元/度。
2、二级(峰谷总读数181-280kWh)雨季(6月-10月)0.275元/kWh,旱季(11月-5月)0.3535元/kWh。
3、三级(峰谷总读数281度及以上)雨季(6月-10月)0.375元/度,旱季(11月-5月)0.4535元/度。
参考资料:凤凰网-四川省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新方案
居民一户一表分时计价电费:
一、平峰和高峰时段(07:00-23:00)
1、第一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0千瓦时以内),0.5224元/千瓦时;
2、第二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0.47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6224元/千瓦时;
3、第三档次(峰平谷总读数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0.62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8224元/千瓦时;
二、低谷时段(23:00-07:00)
1、第一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0千瓦时以内) 丰水期(6月-10月)0.1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2535元/千瓦时。
2、第二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0.2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3535元/千瓦时。
3、第三档次(峰平谷总读数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0.3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4535元/千瓦时。
推荐于2017-11-10
不过根据四川出台《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实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对四川电网 “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试行电能替代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