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真让我着迷作文400字
写作思路: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美食。把它写出来。
星期天,我正幸福地躺在床上美美地酣睡著。要知道睡懒觉可是对周末最起码的尊重呢!迷迷糊糊间,只听到老妈扯着超级无敌大嗓门吼道: “陈司瀚,起床了!你看看现在都什么时候了!”对于爱睡懒觉的我,这招是没有用的。我用被子蒙住头,继续睡。
“你起不起来?不起来我就把窗帘拉开了,让大太阳晒你的屁股!”老妈吼得更大声了。对于我,这招也是没有用的。太阳晒屁股,就让它晒!现在正流行美黑,我也借此跟跟这潮流。老妈见这招也不管用,便小声嘀咕着说:“看来只好把烤鸡给你老爸吃了。”
“什么?烤鸡?”我一听,急了,若为食物故,一切皆可抛!一个翻身,我利落地从床上爬起来,跑出去对老妈说:“给我吃,给我吃,我要吃烤鸡!”老妈一听,哭笑不得地说:“你这可真是‘闻鸡起舞’啊!”
思路:说一下你知道的美食,最着迷的是什么,在此基础上才能将故事讲完整、讲通透,接下来再进行情感抒发,使得文章一气呵成,令读者产生共鸣。
“民以食为天”,我可以封自己为“小小美食家”,因为我对菜颇有一番研究。
北京的烤鸭、西安的羊肉泡馍、山西的刀削面……在这么多可口的美食当中,最让我喜欢的是樱桃肉。
今年过年,我们全家人一起吃团圆饭,桌子上摆满了许多好吃的菜,有腊肉,有香肠,还有炖猪蹄……最让我喜欢的就是樱桃肉。
樱桃肉里面有五花肉和板栗,妈妈一把樱桃肉端上桌子,我就闻到了一股又香又甜的味道。它的样子可好看了,它是由两厘米大小的小方块组成的,小方块上面有冰糖,还闪闪发亮的。
你知道怎么吃吗?让我来告诉你吧。用筷子夹一个樱桃肉放到嘴巴里面,那味道可棒极了!吃起来又香又甜,我平常不怎么吃肥肉的都觉得肥而不腻,吃完了一个都还想吃一个。
那天的团圆饭上最早被吃完的.就是樱桃肉,看来喜欢吃樱桃肉的人还不不只我一个人。我喜欢吃樱桃肉,于是我对妈妈说:“妈妈,我还想吃你做的樱桃肉,你能再给我做一次樱桃肉吗?”妈妈说:“好吧,我有空就给你做。”
红烧樱桃肉是我最喜欢的美食,我觉得它是人间美味。
大连-海鲜
青岛-蛤蜊
柳州-螺蛳粉
武汉-热干面
佛山-猪脚姜
晋江-土笋冻
四川-麻辣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