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朋友一起开公司,登记时我占45%,但我没钱出资,资金他负责资金,我负责销售,亏了,我怎么办

我们也没有签合同,就是口头说的,只是在登记时我占了45%,... 我们也没有签合同,就是口头说的,只是在登记时我占了45%,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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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204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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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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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你是要负责的。
也就是说你需要在注册资本45%的范围内,对亏损负责。
比如说,一共100万注册资本,你出45万,但是,你没钱,由别的股东帮你出,那么你还是有股权的,与股权相对应的是责任,你需要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任。那么你需要负45万的责任。如果公司赔了50万,此时如果公司解散,你需要出20万。因为,公司法的外观原则,你由别人垫付的出资,对于第三人来说,是不知道的。而你也清楚明白有45%的股权是你的。
所以,你需要在认缴出资额为限的范围内,对公司负责任。
而你和朋友的代替出资,是不影响你作为股东拥有股权的。他代替你的出资,只是你俩之间的借贷关系,与公司无关。
除非,你被别人冒用你的名字去注册公司,而你根本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你是不担责任的。被冒名者不担责。而实际情况,你是和别人合伙开公司。
综上,你需要负责人,按认缴的出资比例划分责任(即45%和55%)。

PS::::不懂还可继续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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