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计划生育、机关财务、接待以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
(二)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
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拟订工矿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查处相关行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尾矿库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行业应急救援工作。
(四)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监督检查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指导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辖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行业应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负责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查处相关行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行业应急救援工作。
(六)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类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