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高频交易与程序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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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并不完全的分类方法,高频交易大概有如下几类:
1.赚取通道费或成交量回扣,国外大型交易商通过在不同的交易通道上挂单提供流动性,而各大电子交易所提供相应补偿,其特点有点类似做市商。不过从目 前国内情况来看,并不具备交易所竞争的态势,也不存在为吸引交易者而提供回扣的可能,可见此类高频交易在国内没有市场基础。
2.闪单交易或闪电交易。众所周知的高盛软件工程师阿列尼可夫事件,加速了闪单策略基本原理的普及,使闪单高频交易进入白炽化竞争阶段。闪单交易方式是美国期货交易所特有的闪单指令所导致的,而闪电交易方式主要依托于做市场制度,而这些在国内远未成形。
3.算法交易。利用计算机算法,将大单指令分割成众多小单指令的交易模式,这样可以使得交易商有效地控制大额建仓或平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美其名为“幽灵单”。
4.“炒手”交易模式。国内炒手一天单个品种的成交量大概可以占到总体成交量的5%—20%不等,往往是500毫秒成交一次,通过频繁的挂撤单实现价差获取,且手续费相当低廉,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期货市场博弈生态的恶化。
5.定量化交易模型。主要依据各种金融理论、统计实证或传统技术分析指标来实现自动交易。
第三、四、五种模式是国内目前较为流行的程序化交易方式,第三种模式大都运用在中大型私募机构中,第四种模式正在从传统手工操作转向计算机自动化,而 第五种模式主要由大量的“海龟”派主导。可以设想在不远的将来,随着股指期货市场的不断壮大,参与群体的多元化,机构占比的提高,这三种计算机交易模式将 会得到较大的发展空间。
从上述的分类,可以发现高频交易属于程序化交易中集计算机与策略优势的高阶模式,传统的程序化交易则更偏重于上述第五类中的短周期,另外,传统的 程序化交易更注重模型研究,其中定价模型、套利模型、动量模型等均起到了填补市场非理性漏洞、增强市场流动性的作用,与监管层诟病的高频交易具有较为明显 的区别。
1.赚取通道费或成交量回扣,国外大型交易商通过在不同的交易通道上挂单提供流动性,而各大电子交易所提供相应补偿,其特点有点类似做市商。不过从目 前国内情况来看,并不具备交易所竞争的态势,也不存在为吸引交易者而提供回扣的可能,可见此类高频交易在国内没有市场基础。
2.闪单交易或闪电交易。众所周知的高盛软件工程师阿列尼可夫事件,加速了闪单策略基本原理的普及,使闪单高频交易进入白炽化竞争阶段。闪单交易方式是美国期货交易所特有的闪单指令所导致的,而闪电交易方式主要依托于做市场制度,而这些在国内远未成形。
3.算法交易。利用计算机算法,将大单指令分割成众多小单指令的交易模式,这样可以使得交易商有效地控制大额建仓或平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美其名为“幽灵单”。
4.“炒手”交易模式。国内炒手一天单个品种的成交量大概可以占到总体成交量的5%—20%不等,往往是500毫秒成交一次,通过频繁的挂撤单实现价差获取,且手续费相当低廉,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期货市场博弈生态的恶化。
5.定量化交易模型。主要依据各种金融理论、统计实证或传统技术分析指标来实现自动交易。
第三、四、五种模式是国内目前较为流行的程序化交易方式,第三种模式大都运用在中大型私募机构中,第四种模式正在从传统手工操作转向计算机自动化,而 第五种模式主要由大量的“海龟”派主导。可以设想在不远的将来,随着股指期货市场的不断壮大,参与群体的多元化,机构占比的提高,这三种计算机交易模式将 会得到较大的发展空间。
从上述的分类,可以发现高频交易属于程序化交易中集计算机与策略优势的高阶模式,传统的程序化交易则更偏重于上述第五类中的短周期,另外,传统的 程序化交易更注重模型研究,其中定价模型、套利模型、动量模型等均起到了填补市场非理性漏洞、增强市场流动性的作用,与监管层诟病的高频交易具有较为明显 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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