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和离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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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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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和辞职有区别。

离职,是一个词语,有两种意思:一指暂时离开岗位,二指离开工作岗位,不再回来。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辞职,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有两种。其一指辞去官职。 其二泛指辞去职务。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是离职的一种。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

轻樱123
高粉答主

2019-10-12 · 每个回答都超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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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辞职与自动离职的区别:

1、法律意义不同

辞职:辞职是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分为用人单位无过错的“预告辞职”和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即时辞职”。

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对“自动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仅不能享受任何待遇,而且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话,需要承担责任,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辞退:就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需进行人员调整。

2、离职时间不同

辞职: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直接离开所在单位。

辞退: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被辞退,当天离开。

3、待遇不同

辞职:辞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

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可否享受辞职、离职或被辞退的待遇。

辞退:公司需要赔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

扩展资料:

自动离职、擅自离职的含义是相同的,都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

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五种自动离职有补偿: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部门指出,遇到上述5种情况,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又拒付劳动报酬和补偿金,职工可以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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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长帮
高粉答主

2019-07-13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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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辞职,辞退和自动离职,他们四个关系各不相同,但是前两者离职和辞职是相同的,迟退和自动离职也有着一定的关联。之所以说离职和辞职相同,是因为这两者都是属于自己不想做了,主动和领导提出来不干的请求。

只不过辞职是比较正式的,提交了辞职信,而离职是自己在没有和领导打招呼的前提下,因为公司的一些规章制度超过一定的时限而离职。但是这两者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炒了老板的鱿鱼。而后两者辞退和自动离职,属于那种因为个人的能力,以及违反公司规定被公司炒鱿鱼的一种说法。

辞退属于比较官方的语言,自动离职属于那种因为自己。多次违法乱纪公司有明文规定。所以后两者的关系属于被老板炒鱿鱼。其实辞职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据不完全统计,90后这一代人。普遍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平均年限不会超过三年。

因为他们有着各自心里的想法,说辞职就辞职。没有任何余地。而且这种辞职率随着年纪的变小,随着年轻化,这种几率会越来越大,比如说00后这一代人参加工作,平均在职年限不足一年。所以说年纪越小,责任越少。也许当他们成家立业之后,才知道工作的重要性,才会明白跳槽穷三月改行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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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果6333
2018-10-22 · TA获得超过116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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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对于员工离职

1.不能一味的为员工要求加薪,也要需要从其他方面提出思考,比如说增加员工的凝聚力,增加员工的主人翁感,增加员工的责任心等。

2.还可以从增加员工的其他福利方面着手。

3.让员工产生竞争感,危机感等。

扩展资料:

员工自离的原因分析:

首先,一些低工种,无需多大技术与招人容易的特点,注定了这种工作的性质,就算提薪与良好的企业文化也没用。因为这种工作的特点注定了它让人有种劳累,得不到社会地位等相关心理感觉,因此一段时间后,人员就会自然流动了。

如果在这种类型的工作中发生这种情况,除非你的企业是特大型出名的生产企业,否则,一般是无能为力的。

再者,如果这种情况是发生在管理层中,就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了。因为这代表人们对你的企业产生了没有前途与待遇,发挥不够有关。

前面提过,人在一份工作里头,需要的不仅仅是工资,还需要一种工作满足感。让他喜爱这份工作,而不是被动式的麻木去做。这个原因有很多,归结起来一般有:

1:老板短视,不懂的企业发展规划,以为打工的就是奴隶,可以任意打骂,不给予人甚至是中层管理者足够的尊重与重视,导致了人为压迫,让人觉得做的委屈。

2:企业发展缓慢,收益下滑,待遇越来越差,企业文化欠缺等。这种情况就比较严重了,需要与老板沟通。首先,改变企业现状,需要从人开始改变,改变了他们的精神状态,表示与企业工存亡,让人有主人公意识,主动,而不是被动去做,那么企业还有起死回生的可能。

3:门派之争,工作环境恶劣,让人没法真正工作,这个与企业人际关系有关,需要hr部门的用力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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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llemon
2015-05-05 · TA获得超过448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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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辞职和辞退行为主体不同。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因此,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职工与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解除,只要不是职工主动,就不能构成辞职;不是单位主动,就不能构成辞退。在通过法定程序来解除职工与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时考虑到实际事由是必要的。然而,通过哪一种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第一前提条件就是职工和单位谁是行为主体。

  2. 辞职和辞退和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不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在赋于(或承认)职工和单位以辞职和辞退的权力这些规定对辞职辞退的作用概括为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两类。所谓政策支持,指的是有关的政策法规对辞职辞退行为的成立给以支持;政策约束指的是有关的政策法规使辞职辞退行为不能成立或对其在立附加条件。比较起来看,辞退的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都十分明确,并且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政策支持大得多,辞职的政策约束比辞退的政策约束小得多。也就是说,辞职成立的事由是很广泛的,辞退成立的事由则是相当有限的。

  3. 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辞职和辞退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辞退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辞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绝大部分是属于职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辞职却不是这样。所以,人们、社会和单位以辞职人员和辞退人员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往往认为被辞退是不光彩的。

  4. 辞职和辞退的程序不同。辞职首先要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而辞退单位无需向任何人提出申请。根据现行文件中对相关程序的规定,如果单位及有关机构有意拖延,因职工辞职而发生争议的时间,最长可距职工最初提出辞职申请六个月之久。而因辞退发生争议的时间,最长也只能是在单位向被辞退职工签发"辞退证明书" 后15日之内。实际情况中,有极少数单位或办事人员就是利用这种程序上的不同来达到不正当的目的,阻挠职工的合理辞职。

  5. 辞退和辞职涉及的经济偿付不同。做为被辞退者一定时间内的生活保障和其在本单位工作的补偿,单位需按有关政策的规定向被辞退职工支付法定数额的辞退费。而辞职职工不需向单位偿付任何费用(培训费除外)。在培训费方面,辞职人员需按规定向单位偿付自已使用过的培训费,对于辞退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还可以看出,辞职辞退时,在照顾单位和职工个人两方的正当权益方面,国家政策是向个人倾斜的。这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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