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评价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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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蝙蝠侠的存在意义是:他执着于将罪犯活捉到审判席上,是为了让罪犯相信,哥谭的律法是值得畏惧的;是为了让其他人相信,这个城市是可以信任的。只要还有人愿意相信,地狱中的哥谭就还有希望。如果看不到希望,人就会腐朽,坠落,迷信于自己,不择手段去攫取自己想要的结果。因此,蝙蝠侠是为了重塑城市的尊严而战斗,是故他虽手法暴力,却不愿模仿双面人,以自己的规则私自判决别人的命运,警局也为此给予了他信任和合作(警长的理念大致是:哪怕一个人他做的事有很多问题,你也不要随意去批判他诋毁他,因为当长夜难明之时,只要他有带来希望的作用,这一瞬间他就是好的,因为人们这一时刻是需要他的)。黑夜里召唤的蝙蝠灯如一缕光打破了罪恶的安详,而哥谭犹如他痛苦的爱人,他意欲为此而赴死。他经常血淋淋的躺在下水道里,而哥谭的哭喊唤醒了他,他一点都不介意自己被看作罪犯。超人曾经形容他,在淤泥里扮演狮子。戈登形容他,只要你站在他身边就知道自己是对的。一方面,他掌握大量致胜技巧,深谋远虑,在意志力绝群,在体术、智谋、潜行、调查和跟踪、语言学、心理研究等各方面上,是天才级,可以说是DC的诸葛亮。然另一方面,理智是过分冷酷的双生子…蝙蝠侠是永远的怀疑者、拷问者、阴谋家。因哥谭黑暗严酷的环境长期残害他的同盟和他的精神,导致他的性格有太过谨慎、压抑和偏执的一面,仿佛不把一切提前控制好,不搞清楚所有事、所有的可能,就没有安全感,这种个性严重影响了他与朋友之间的感情氛围,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蝙蝠侠的外号之所以是黑暗骑士,除了他作为哥谭义警的牺牲性,也是因为他倔强的性格,就像一匹套不上缰绳的肆虐在黑暗中的野马,没有人能够试图控制他、安抚他,对于周围的人来说,他注定是个讨厌鬼。综上所述,蝙蝠侠是最难得的同盟,最可怕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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