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什么情况下不需要纳税人识别码
开增值税普通发 票,在购买方丛并高为个人或非企业单位的情况下,不需要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渗尺通发 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蔽清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 票时,发 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 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 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开增值税普通发 票,在购买方为个人或非企业单位的情况下,不需要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槐码索取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铅乎哪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 票时,发 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 票时,通过销售顷纳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 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7月1日起,企业作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者梁码,否则,发票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老燃税业务。
所以除企业以外开增值税普通侍嫌虚发票不需要纳税人识别号,比如个人、事业单位等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纳税人设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