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辅助器具有哪些
1、轮椅
轮椅在辅助器具中使用率最高,大致分为看护型轮椅(有专人看护时使用)、自行走轮椅(目前使用最广泛)、高靠背轮椅(在需要大角度坐躺,或行动受限等情况下使用)、电动轮椅(要求使用者意识清醒、反应迅速)、功能性轮椅(包括手摇轮椅、单侧驱动轮椅等,适合单侧偏瘫等情况使用)。
2、拐杖、手杖
拐杖和手杖是在下肢行动不便时常用到的辅具。拐杖一般适合有严重的髋关节、膝关节炎或有足踝疾病的患者。刚开始出现关节炎症状的老年人借助拐杖扶一扶,有利于减轻膝关节的负重。要求一定要稳固,腋窝支撑部的橡胶垫要具有弹性,拐杖底端要有橡皮端头。
3、助行器
常见的助行器包括两轮和四轮助行器,如果需要助行器支撑体重,最好选择两轮助行器;平衡力相对较好的老人,可以选择四轮助行器。
扩展资料
选配残疾人辅助器具
1、选配是否是最适合残疾人的实际需求
残疾人选配辅助用具是否有效,不仅仅取决于价格的高低和产品的科技含量的大小,而且取决于这种辅助用具是否最适合于残疾人的需求。
2、考虑残疾程度和功能缺失情况
选配辅助用具时,首先要考虑使用者的残疾情况,根据残疾的程度和功能障碍的情况选择产品。如小儿麻痹后遗症同样是下肢残疾,但由于残疾程度不同,需要的辅助用具也不同。
轻微残疾者不需要任何辅助用具就可以行走,可能是步态不太好,程度稍重者,残疾的腿可能需要安装矫形器,或者要拄一支手杖。
功能障碍者主要包括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
常见的辅助器具包括护理床、防压疮垫、轮椅、拐杖、助行器、假肢、矫形器、助听器、助视器等。
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这种费用支出的损失同侵害行为具有相当因果关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填补损害的功能,对于受害人的这种损失应当进行赔偿,以填补受害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