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的任务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的任务:
武装力量作为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或政治集团实现阶级统治,推行内外政策的暴力工具。被统治阶级依靠武装力量夺取政权,统治阶级依靠武装力量镇压反抗,抵御侵略,巩固政权。有的国家还把武装力量作为对外侵略扩张的工具。
扩展资料:
武装力量大体可分为军队、后备部队、武装警察和群众武装四种基本成分。军队,又称常备军、正规军,除个别国家外,是国家武装力量的主体和武装力量建设的重点。后备部队,称预备役部队、后备队、国民警卫队或动员部队等,是军队的后备力量。
主要用于平时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战时扩编军队、配合军队作战等。武装警察,包括内卫部队、边防部队、宪兵等,是维护国内治安和边境安全的武装组织。
群众武装,又称民兵、地方防御部队、人民抵抗部队、乡兵等,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武装组织,是军队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随着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各国都在探求既能保持武装力量高度战备水平,又能节省军费的途径;
重视改革和完善武装力量的组织体制,以精干高效的军队为重点进行建设,提高其整体战备水平和作战能力;加强后备力量和快速动员制度的建设,推进现役部队与预备役部队一体化建设进程;加快建设的步伐,提高武装力量整体作战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装力量
2024-09-26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