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与甲状腺疾病有什么关系?
碘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原料,机体因缺碘而导致机体一系列障碍被统称为碘缺乏病。碘缺乏会使甲状腺激素合成受阻而导致甲状腺代偿性肿大,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大脖子病”。如果是由自然环境中缺碘引起,呈明显的地域分布倾向,表现为同一个地方很多人出现相同的病症,称为地方性甲状腺肿。如果因先天性甲状腺激素合成障碍或致甲状腺肿物质等所致,称为散发性甲状腺肿。其中地方性克汀病是由于胎儿期或儿童期体内甲状腺激素不足,造成大脑和中枢神经系统发育障碍的结果。妊娠妇女缺碘不仅严重影响妇女的身心健康,还会危及胎儿,从而导致流产、早产、死产、先天畸形,其最主要的危害是影响胎儿的脑发育,造成碘缺乏地区下一代体格发育障碍和智能损害。
充足碘营养对妊娠期母体和胎儿都是极其重要的。妊娠期间母体血容量增加1/5~1/4,一方面造成甲状腺激素的稀释,需要更多的甲状腺激素,而增加碘原材料的需求;同时血容量的增加和其他因素导致肾小球滤过功能增强,碘排泄增加,要求摄入增加。血清中无机碘浓度下降,医学称为碘饥饿。妊娠期间母体内的碘可以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为胎儿提供必需的碘。当母体处于碘饥饿时,如果母体不补充足够所需碘,母亲和胎儿将缺碘,都可能发生甲状腺肿大,尤其在缺碘地区,将对母亲和胎儿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妊娠期间要注意碘的补充。
国际上对碘摄入量的推荐标准为:0~6岁的婴幼儿为每天90微克,6~12岁的儿童为每天100微克,大于12岁的人为每天150微克,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的摄入量为每天200微克。对碘缺乏引起的甲状腺肿的主要治疗和有效的预防方法是食用加碘盐。一般采取在食盐中按1:(10000~100000)比例加碘,我国在上世纪70年代规定以1:(20000~50000)的比例,考虑到碘盐在加工和保存时的碘丢失,近年来卫生部将加碘盐浓度规定为1:20000,同时要注意添加稳定剂及存放条件。目前加碘盐中所采用的碘盐有两种,即碘化钾和碘酸钾,由于碘化钾在日光、高温下容易氧化或挥发而使碘丢失,因此我国在1989年后改为加用碘酸钾。我们每天摄入的食盐量为6~20克,平均为10克比较合理,如以1:20000比例加碘盐计算,每千克食盐加碘酸钾50毫克,即30毫克碘,则10克食盐中含碘300微克碘,即使在加工、储存、烹调时丢失50%,每天也有150微克碘入量,保证了碘的入量。我国自从实行全民食用加碘盐后,新生儿的死亡率、死胎率和流产率都大大降低,甲状腺肿的患病率也大大下降,没有新生儿克汀病发生,出生后儿童的智商水平大大提高。
正常情况下,甲状腺对饮食中碘的利用有一定的自我调节作用,长期食用加碘盐或含碘高的食物不至于导致甲状腺激素过多。但是,如果长期服用含活性碘的药物(如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等)则会导致甲状腺合成过多的激素,出现甲亢。近年研究发现,随着人体碘摄入量的增加,甲状腺疾病的发病率呈现逐渐增高的趋势。目前,已明确碘摄入量的增加会导致自身免疫甲状腺病和乳头状甲状腺癌的发病率的增加。因此,各种甲状腺疾病包括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结节、甲状腺肿瘤等,摄入过多的碘都会使本身存在的甲状腺疾病病情加重。有上述甲状腺基础疾病的患者在平时的饮食中应注意控制碘的含量,尽量避免食用含碘高的食物。含碘高的食物主要是来自海藻类与贝壳类食物,如紫菜、海带、发菜、海蜇、海参、苔菜,各种贝壳、虾皮等。一般水果和蔬菜中含碘量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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