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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这是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说的名言。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对于我来说,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会一片狼狈。法律是专门治理坏人的,让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以后不在做坏事。
在我们生活中,有未成年人也会犯法。
我曾读过这样一个故事:
刘某, 17 岁,因犯盗窃罪、抢劫罪和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刘某小的时候,父亲很疼爱他,随着刘某的长大,父亲对他的爱就越来越少,甚至讨厌他。只要刘某稍不听话,父亲就打他、骂他。上初中以后,父亲打得越来越凶,常常把他打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每想到要挨打,就不敢回家 , 只好在大街上游荡,肚子饿了就去食品店里偷。这样,渐渐认识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跟着他们到公共汽车上扒窃、去居民区里撬门拧锁、在学校门口拦路抢劫。以至多次被警察抓进派出所里进行教育,每次父亲从派出所将他领回家后,对他又踢又打。父亲打得越厉害,刘某越不敢回家,作案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多。最后一次是父亲用铁链子把他锁住,下班回就打他。一次,父亲用细铁条狠狠地打他时,不论他怎么求饶,父亲都不肯放手,他突然发现身边有一个小方凳,就提起来朝父亲砸去,正好砸在父亲的额头上,加之用力过猛,致使父亲昏倒在地,经检查,为严重脑外伤,至今还留有严重的后遗症。案发后,刘某说:当初父亲如果能好好地教育我,不要动不动就打就骂,更不要把我往死里打,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悲剧。
这个故事中的刘某因为父亲越来越不爱他,天天打他,让刘某不敢回家,使他在外面盗窃、抢劫。被警察抓住后,他父亲打他。他又伤害了他父亲。所以才坐了牢。
法律是无情的,不管你的年龄大小。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的人是为了钱犯罪。
这里就有一个案例:
郭某系河南省偃师市人,2007年高考后来到河南某工业技师学院求学。2007年9月5日下午,郭某的老乡戚某(未满18周岁,河南某美术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因为身上没钱就和朋友孟某(未满14周岁)一起来找郭某借钱。因郭某没钱,戚某就让郭某去借把刀使使,并告诉郭某是抢钱用的。郭某在明知戚某要去抢劫的情况下,出于义气,仍将一把砍刀和一把匕首交给二人使用。拿到刀后,戚某、孟某于2007年9月5日晚在郑州市中原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的中信银行门口,对正打电话的被害人赵某进行抢劫,孟某用刀朝赵某后背打了一下,戚某则用匕首朝被害人赵某左右前臂及左手扎了七刀,随后将被害人的手机抢走后逃跑。经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该手机价值1393元。经郑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赵某所受伤为轻微伤。2007年9月6日,公安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将被告人戚某抓获。当天上午,公安民警在河南某工业技师学校将被告人郭某抓获。被告人戚某家属和郭某家属分别赔偿被害人赵某经济损失8500元、6500元。
这两个案例都造成了不好的后果。
法律是无情的,但是公平的。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成长。
我希望大家能遵守法律法规,不违反法律法规。
在我们生活中,有未成年人也会犯法。
我曾读过这样一个故事:
刘某, 17 岁,因犯盗窃罪、抢劫罪和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刘某小的时候,父亲很疼爱他,随着刘某的长大,父亲对他的爱就越来越少,甚至讨厌他。只要刘某稍不听话,父亲就打他、骂他。上初中以后,父亲打得越来越凶,常常把他打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每想到要挨打,就不敢回家 , 只好在大街上游荡,肚子饿了就去食品店里偷。这样,渐渐认识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跟着他们到公共汽车上扒窃、去居民区里撬门拧锁、在学校门口拦路抢劫。以至多次被警察抓进派出所里进行教育,每次父亲从派出所将他领回家后,对他又踢又打。父亲打得越厉害,刘某越不敢回家,作案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多。最后一次是父亲用铁链子把他锁住,下班回就打他。一次,父亲用细铁条狠狠地打他时,不论他怎么求饶,父亲都不肯放手,他突然发现身边有一个小方凳,就提起来朝父亲砸去,正好砸在父亲的额头上,加之用力过猛,致使父亲昏倒在地,经检查,为严重脑外伤,至今还留有严重的后遗症。案发后,刘某说:当初父亲如果能好好地教育我,不要动不动就打就骂,更不要把我往死里打,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悲剧。
这个故事中的刘某因为父亲越来越不爱他,天天打他,让刘某不敢回家,使他在外面盗窃、抢劫。被警察抓住后,他父亲打他。他又伤害了他父亲。所以才坐了牢。
法律是无情的,不管你的年龄大小。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的人是为了钱犯罪。
这里就有一个案例:
郭某系河南省偃师市人,2007年高考后来到河南某工业技师学院求学。2007年9月5日下午,郭某的老乡戚某(未满18周岁,河南某美术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因为身上没钱就和朋友孟某(未满14周岁)一起来找郭某借钱。因郭某没钱,戚某就让郭某去借把刀使使,并告诉郭某是抢钱用的。郭某在明知戚某要去抢劫的情况下,出于义气,仍将一把砍刀和一把匕首交给二人使用。拿到刀后,戚某、孟某于2007年9月5日晚在郑州市中原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的中信银行门口,对正打电话的被害人赵某进行抢劫,孟某用刀朝赵某后背打了一下,戚某则用匕首朝被害人赵某左右前臂及左手扎了七刀,随后将被害人的手机抢走后逃跑。经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该手机价值1393元。经郑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赵某所受伤为轻微伤。2007年9月6日,公安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将被告人戚某抓获。当天上午,公安民警在河南某工业技师学校将被告人郭某抓获。被告人戚某家属和郭某家属分别赔偿被害人赵某经济损失8500元、6500元。
这两个案例都造成了不好的后果。
法律是无情的,但是公平的。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成长。
我希望大家能遵守法律法规,不违反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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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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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friend is a person who can let you feel warm when you 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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