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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三险一金)-扣除标准扣除标准: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调整为3500元/月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发工资:即你的收入总额,或者称为汇总薪资。以你的应发工资为7000元为例,假设你的四金为1800元。则你的应纳税所得额=7000-1800-3500=1700,属于第二档,10%税率。则你的应纳所得税税额=1700x10%-105=65。所以,你的实发工资=7000-1800-65=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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