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犯罪问题,急求
(1)被刺杀的人不是丙而是丁,丙当晚因出差而请丁照看门户,致丁被误杀。
(2)乙2015年8月23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3)甲出生于1993年7月15日,精神正常。乙出生于1991年月15日,精神正常。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2)甲、乙原本想杀害丙但实际上杀死了丁,如何认定其行为性质?为什么?应当用什么刑法理论解决这一问题?
(3)甲、乙各具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为什么?
(4)甲的辩解能否成立?为什么? 展开
(1)甲、乙的行为己经构成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甲、乙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不管甲乙是杀死了丙还是丁,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3)量刑
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受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具体量刑应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原因、犯罪情节以及侵害受害者的具体法益定刑。
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具体量刑应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原因、犯罪情节以及侵害受害者的具体法益定刑。
不能。因为甲的犯罪未遂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不是犯罪预备。
扩展资料
刑法规定有哪些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仍应对其采取一定的措施:
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应注意的是,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