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法形容哪些人?
秉公执法形容刚正不阿,内心比较坚持原则,不会因为其他人而徇私枉法,能坚持法律至上的人。
1、意思:
公正地执行法律。秉公,做事秉持公正之心。
2、出处:
宋代王谠《唐语林》:徐曰:“汝所言者,私忿也;我所守者,公法也。安可以私害公?”意思是徐有功说:“你说的是私仇,我是坚持执法公正的人,怎么可以因为个人的仇恨而去危害司法公正呢?”
秉公执法典故:
公元前271年,赵奢担任当时赵国的税务最高长官。赵国都城邯郸城里,赵王的弟弟平原君开了九家大型店铺,分别由其九个官家负责,这九个官家侍仗权势,偷税逃税,抗拒缴纳国家税款,并将前去收税的税务官打伤。
赵奢闻此事,为了维护税法的尊严,冒着被杀、罢官的危险,依据当时的法律,果断地处死了这九个管家。
这下子可把平原君惹火了,气势汹汹地找赵奢算帐,扬言要杀死赵奢不可。赵奢镇定自如,据理力争:“你是赵国国内受人敬重的权贵,如果任凭你家藐视税法,那么国家法律的力量就会被削弱;国家法律的力量被削弱了,那么国家的实力就会被削弱;
国家的实力如果被削弱了,那么迥边的其他国家就会虎视耽耽,趁机侵犯我国,到时候,赵国没有了,你还有什么富贵荣华:以你平原君所处的地位,如果能奉公守法,上下才能团结一致,上下团结一致,国家才能强大,国家强大了,政权才能稳定。”
平原君被赵奢的这一番大义凛然的话深深感动了,顿时怒气全消,内心十分惭愧,悄悄地走了。
赵奢的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很快使赵国财务充实,国泰民安。赵国也由一个不太富足的国家,成为春秋战国烽火年代的七雄之一。
司法工作人员:是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四条 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的范围。)
侦查:负有侦查职责的人员。这些人员包括各级公安、国家安全、检察等依法行使侦查权的机关中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讯问职责的人员。
检察:负有检察职责的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中担任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法律监督的人员。
审判: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中担任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书记员。
监管: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和社区矫正部门中担任监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和劳教人员职责的工作人员。
行政执法人员,是下列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
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包括: 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建设局、交通局、信息产业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审计局、统计局、中小企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园林局、档案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社保局、气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民族宗教局、城乡规划局、房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物价局、环境卫生局、粮食局、旅游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 此外,还有一些办公室和委员会: 外事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生委等部门。
可以用来形容司法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等。
秉公执法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bǐng gōng zhí fǎ,基本意思是公正地执行法律。秉公,做事秉持公正之心。
秉公执法通常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需要秉持法律的公正、正义、不偏不倚,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事实为准绳原则的执法过程。
扩展资料:
秉公执法造句
1、执法人员应当秉公执法。
2、廉洁奉公不谋私,秉公执法不徇情。
3、这位法官秉公执法,深得大家的爱戴。
4、头顶国徽秉公执法,肩扛红盾廉政为民。
5、他向来秉公执法,深受当地群众的拥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秉公执法
,像警察、法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