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未锁,广州两名男童被困死车内,警察为何排除他杀嫌疑?
6月20日下午1点左右,家住广州花都的陈某在一居民院子取车时,发现车上有两名死亡的儿童(一个5岁,一个4岁),继而报警。原来,这两个孩子是邻居家的,因为贪玩而跑上了自己未锁的车里,可惜按了智能锁,把门窗给锁住了,孩子又不懂的解锁,就这样闷死在车里。
那么,车门未锁,广州两名男童被困死车内,警察为何排除他杀嫌疑?1.车主和小孩的家属并没有仇恨,而且两家人还经常来往,小孩子之所以能够顺利爬到车里,也是过于熟悉而没有特意去阻挠孩子跑家里来玩。
2.车主的车门未锁,主要是遥控车钥匙发生故障,无法确认和保证车门是否锁上。因为车是停在居民楼院子,车主觉得车上也没什么值钱的,所以就没有再次确认车门是否锁上,并没有事先设计好的嫌疑。
3.车主未有前科,且也没有他杀的动机,而且经过法医鉴定,孩子没有表面的外伤,只有脱水,这也是死亡的主要原因,所以排除他杀的嫌疑。
但不管如何,这件事故无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父母在照顾孩子的时候千万不能麻痹大意,当孩子不在自己视线范围超过10分钟时就要引起注意了。况且小孩子才4-5岁,正是调皮捣蛋阶段,孩子消失一会就应该警惕了,不要觉得孩子就在自家附近玩耍就放松,等出了意外又来怪这个怪那个的。
那么,你们是如何看待这件事情的呢?以车主的角度:
如果我是车主,我也觉得很冤枉,好好的一台车就这样被扣留,这就影响到日常生活了。如果就这样还可以应付,问题是现在孩子的家属还要求自己出来道歉,甚至还面临着被要求赔偿。自己的冤屈都没地方去申诉,现在还多了一身的麻烦,而且家里院子出了这样的人命,以后要卖房子都麻烦,老人家住里面也是影响心情的。
以孩子家属的角度:
发生这样的意外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事情已经出了,作为家长肯定是难过的,在难过之余想找个发泄点也是正常的。不过,事情过后是不是要反思自己,如果不是自己的疏忽,孩子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孩子的事情是不是也给别人家里造成了困扰,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出面道歉,而不是要人家道歉要人家赔偿。
说个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
我的小表弟也是意外去世的,他是和同学跑去野泳溺水身亡的。但是,在他溺水的时候,他的同学因为害怕而掩盖了事情,自己跑回家里躲了起来,期间虽然出现在小表弟家门口,但是对于我姑姑的质问,他一句话不敢说,甚至我姑姑让他帮忙把小表弟找回来,让他捎话给小表弟时,他还是一句话不说。一直到晚上才有人通知我姑姑,告诉我姑姑小孩溺水了,而距离溺水事故已经过了大半天了。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现在,是不是也可以去告那个小孩子和他的家人,是不是也要去追究溺水区域的管理方?
总之,看管好孩子是家长的责任,不要等发生意外了再来追究谁的责任,孩子没了换谁都难受,不能随便抓到谁就要人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