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汽车从甲地到乙地,如果把车速提高20%,可比原定时间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如果按原速行驶200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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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车速提高20%,即车速变为原来的
1+20%
=
6/5
,
路程相同,时间和速度成反比,则所需时间变为原定时间的
5/6
,
已知,这样可比原定时间提前1个半小时
=
1.5
小时到达,
可得:原定时间是
1.5÷(1-5/6)
=
9
小时;
如果按原速行驶200千米后,再将速度提高25%,即车速变为原来的
1+25%
=
5/4
,
路程相同,时间和速度成反比,则所需时间变为原来的
4/5
,
已知,这样可以提前
36
分钟
=
3/5
小时到达乙地,
可得:行驶200千米后剩下路程的原定时间是
(3/5)÷(1-4/5)
=
3
小时;
所以,按原来速度行驶
200
千米花了
9-3
=
6
小时,
可得:甲、乙两地相距
200÷6×9
=
300
千米。
1+20%
=
6/5
,
路程相同,时间和速度成反比,则所需时间变为原定时间的
5/6
,
已知,这样可比原定时间提前1个半小时
=
1.5
小时到达,
可得:原定时间是
1.5÷(1-5/6)
=
9
小时;
如果按原速行驶200千米后,再将速度提高25%,即车速变为原来的
1+25%
=
5/4
,
路程相同,时间和速度成反比,则所需时间变为原来的
4/5
,
已知,这样可以提前
36
分钟
=
3/5
小时到达乙地,
可得:行驶200千米后剩下路程的原定时间是
(3/5)÷(1-4/5)
=
3
小时;
所以,按原来速度行驶
200
千米花了
9-3
=
6
小时,
可得:甲、乙两地相距
200÷6×9
=
300
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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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把车速提高五分之1后,现速:原速=6:5;所用时间的比则为5:6;时间少用了原来的1/6,即原来需用时=1*6=6(小时)。
如果以原速行驶200千米后,再把车速提高1/4,哪么可以提前12分钟到达乙地。也就是说,在去掉200千米后的路程中,现速:原速=5:4;所用时间的比为4:5;时间少用了原来的1/5.即若用原速行驶要用时=12*5=60(分)=1小时。
因此,200千米的路程用时=6-1=5(时),车速=200/5=40(千米/时)。
甲乙两地的距离=40*6=240(千米)。
如果以原速行驶200千米后,再把车速提高1/4,哪么可以提前12分钟到达乙地。也就是说,在去掉200千米后的路程中,现速:原速=5:4;所用时间的比为4:5;时间少用了原来的1/5.即若用原速行驶要用时=12*5=60(分)=1小时。
因此,200千米的路程用时=6-1=5(时),车速=200/5=40(千米/时)。
甲乙两地的距离=40*6=240(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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