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于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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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校篮球运动发展的需要,推进我校篮球社的实体化进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员制的宗旨是:更好地联系、组织和团结尽可能多的篮球爱好者,发展篮球运动,增强学生体质,提高我校篮球运动水平,为我校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
第二章 任务
第一条 宣传和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扩大篮球运动的群众基础,提高社员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增进社员的交流合作,共同为我校篮球运动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二条 在学校的指导下,篮球社对其社员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普及篮球知识,巩固与发展社员组织,扩大篮球爱好者的队伍。
第三条 篮球社应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接受学校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地组织社员进行篮球技术的培训及咨询、互通信息,交流经验。
第四条 篮球社对其管辖范围内举行的篮球活动拥有控制权。应每个月举行一次比赛,并组织好篮球运动的实践与调查,开展篮球技术、理论方面的研究。
第五条 篮球社每个月向本部报告当月的工作情况和社员的发展情况,以及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 纪律
第一条 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生会及本部门领导。
第二条 不做影响有损学生自我形象和本部门形象的事。
第三条 不做有损学生会和其他社团的利益的事。
第四条 社员之间团结一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第五条 社员在本部门举办的各项篮球活动中,严格遵守体育道德和赛场规则、绝对听从裁判、尊重对手。
第四章 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凡热心篮球事业,承认本章程并遵守有关规定的实验中学学生均可申请入社。
第二条 社员可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进行监督。
(二)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申请退社的权利。社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即可退社,社员须以书面形式向篮球社申请退社,退社申请一经批准,即失去社员资格及实验中学学生会篮球社授予的一切权利。
第三条 社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社员组织纪律,维护本社合法的权利和执行本社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社各项工作,承担本社委托的各项任务。
(三)在比赛前签订本部门规定的协议。
第五章 奖惩
第一条 凡对我校篮球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社员,将给予其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 凡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做出有损实验中学篮球社荣誉及利益行为的社员,本社有权对其予取消社员资格的处罚。
第6章 职务
第一条 社中职务下社正社长一名,由实验中学学生会直接任命,社长以下由社长任命或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
第八章 责任
第一条 担任社中职务人员必须严于律已,严格遵守社中一切规定,服从安排。
第二条 担任社中职务人员组成社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席由正社长担任,管理委员会负责社内所有管理工作。
第九章 处分
第一条 社处分分四种,分别为警告处分,记过处分,扣联赛积分处分, 与开除社员处分;
第二条 凡被处分的社员(除扣联赛积分处分与开除处分),经过一段时间,若有改正,则可撤除处分;
第四条 所有处分决定都由社长亲自公告。
第十章 裁判
第一条 每一场赛事,裁判必须参考当时情况,对判决采取理智的决定;
第二条 凡参赛球员绝不允许辱骂裁判,否则立即被取消参赛资格,并交由篮球社处分;
第三条 裁判必须及早了解自己负责的赛事,以免耽误赛事;
第十一章 录取
第二条 每一次非正规录取会员,都必须经过社长同意才能进行;
第三条 任何非经过正式手续进入本社者,本社一概不承认,不负责;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正在不断完善中。
第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学生会体育部篮球社。
第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适应我校篮球运动发展的需要,推进我校篮球社的实体化进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员制的宗旨是:更好地联系、组织和团结尽可能多的篮球爱好者,发展篮球运动,增强学生体质,提高我校篮球运动水平,为我校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
第二章 任务
第一条 宣传和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扩大篮球运动的群众基础,提高社员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增进社员的交流合作,共同为我校篮球运动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二条 在学校的指导下,篮球社对其社员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普及篮球知识,巩固与发展社员组织,扩大篮球爱好者的队伍。
第三条 篮球社应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接受学校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地组织社员进行篮球技术的培训及咨询、互通信息,交流经验。
第四条 篮球社对其管辖范围内举行的篮球活动拥有控制权。应每个月举行一次比赛,并组织好篮球运动的实践与调查,开展篮球技术、理论方面的研究。
第五条 篮球社每个月向本部报告当月的工作情况和社员的发展情况,以及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 纪律
第一条 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生会及本部门领导。
第二条 不做影响有损学生自我形象和本部门形象的事。
第三条 不做有损学生会和其他社团的利益的事。
第四条 社员之间团结一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第五条 社员在本部门举办的各项篮球活动中,严格遵守体育道德和赛场规则、绝对听从裁判、尊重对手。
第四章 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凡热心篮球事业,承认本章程并遵守有关规定的实验中学学生均可申请入社。
第二条 社员可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进行监督。
(二)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申请退社的权利。社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即可退社,社员须以书面形式向篮球社申请退社,退社申请一经批准,即失去社员资格及实验中学学生会篮球社授予的一切权利。
第三条 社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社员组织纪律,维护本社合法的权利和执行本社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社各项工作,承担本社委托的各项任务。
(三)在比赛前签订本部门规定的协议。
第五章 奖惩
第一条 凡对我校篮球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社员,将给予其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 凡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做出有损实验中学篮球社荣誉及利益行为的社员,本社有权对其予取消社员资格的处罚。
第6章 职务
第一条 社中职务下社正社长一名,由实验中学学生会直接任命,社长以下由社长任命或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
第八章 责任
第一条 担任社中职务人员必须严于律已,严格遵守社中一切规定,服从安排。
第二条 担任社中职务人员组成社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席由正社长担任,管理委员会负责社内所有管理工作。
第九章 处分
第一条 社处分分四种,分别为警告处分,记过处分,扣联赛积分处分, 与开除社员处分;
第二条 凡被处分的社员(除扣联赛积分处分与开除处分),经过一段时间,若有改正,则可撤除处分;
第四条 所有处分决定都由社长亲自公告。
第十章 裁判
第一条 每一场赛事,裁判必须参考当时情况,对判决采取理智的决定;
第二条 凡参赛球员绝不允许辱骂裁判,否则立即被取消参赛资格,并交由篮球社处分;
第三条 裁判必须及早了解自己负责的赛事,以免耽误赛事;
第十一章 录取
第二条 每一次非正规录取会员,都必须经过社长同意才能进行;
第三条 任何非经过正式手续进入本社者,本社一概不承认,不负责;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正在不断完善中。
第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学生会体育部篮球社。
第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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