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
甲乙丙共同于1998年10月协议开设一商店。年终盈利5000元,三人进行了分配。甲于1999年2个人买了一辆汽车从事运输,欠债2万元。1999年11月,甲将2万元出资份额...
甲乙丙共同于1998年10月协议开设一商店。年终盈利5000元,三人进行了分配。甲于1999年2
个人买了一辆汽车从事运输,欠债2万元。1999年11月,甲将2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丁,但乙丙不同意。同年年终,商店共亏损6万元。这时,丙也要求退出,乙丙商定按进货价格计算分别得价值1.5万元,2万元的商品。2000年初该商店债权人A获悉商店散伙后,便找甲,要求清偿商店欠贷款6万元。甲说自己已退出合伙商店,自己不负责任。A找到丙,丙只愿承担债务的44%。A又找到乙,乙仅愿以商品折价清偿。为此,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问:1 对于A公司的债务甲乙丙应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2 甲把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的行为是否有效?丁是否为合伙人?为什么? 3 甲退伙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4 在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甲偿清两种债务的先后顺序? 展开
个人买了一辆汽车从事运输,欠债2万元。1999年11月,甲将2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丁,但乙丙不同意。同年年终,商店共亏损6万元。这时,丙也要求退出,乙丙商定按进货价格计算分别得价值1.5万元,2万元的商品。2000年初该商店债权人A获悉商店散伙后,便找甲,要求清偿商店欠贷款6万元。甲说自己已退出合伙商店,自己不负责任。A找到丙,丙只愿承担债务的44%。A又找到乙,乙仅愿以商品折价清偿。为此,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问:1 对于A公司的债务甲乙丙应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2 甲把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的行为是否有效?丁是否为合伙人?为什么? 3 甲退伙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4 在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甲偿清两种债务的先后顺序?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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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我有一个10岁男孩十分顽皮。今年三月,孩子把我妻子的刚买的一块进口手表偷出去,以五元钱的价格卖掉,我妻子几经追问才找到买主,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要求返还手表,并退回他五元钱。但对方却说手表是买的,又不是骗来的,怎么能退呢?请问,我们可以要求买方返还手表吗?
分析: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进行与他们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你的孩子年仅10岁,偷偷将你妻子的手表拿出卖掉,这种买卖活动明显地超出了他的年龄、智力的适应程度。这就是说,作为一个10岁的孩子,还不足以认识手表的实际价值,因而也不能有效地从事买卖活动。因此,你的孩子卖掉手表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你要求对方返还手表是可以的。如果对方坚持不予以返还,你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分析: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进行与他们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你的孩子年仅10岁,偷偷将你妻子的手表拿出卖掉,这种买卖活动明显地超出了他的年龄、智力的适应程度。这就是说,作为一个10岁的孩子,还不足以认识手表的实际价值,因而也不能有效地从事买卖活动。因此,你的孩子卖掉手表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你要求对方返还手表是可以的。如果对方坚持不予以返还,你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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