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俄战争爆发前沙俄在中国获得的侵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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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俄国因国内爆发俄国1905年革命,无心再战;日本由于战争消耗,已筋疲力尽,也急欲结束战争。美国担心日本过分强大,就从中调停。1905年9月5日,日俄两国在美国签订了《朴次茅斯和约》,背着中国,擅自在中国东北划分“势力范围”。根据条约,俄国将过去所霸占我国的库页岛南半部(北纬50度以南)及其附近一切岛屿割让给日本,将旅顺、大连及附近领土领海的租借权让给日本,俄国还承认朝鲜为日本的“保护国”。条约签订后,日、俄两国立刻逼迫清朝政府给与承认。1905年12月,在日本的压力下,清朝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除了接受日、俄《朴次茅斯和约》中的所有规定外,还额外给日本以某些权益。
《朴次茅斯和约》主要内容:俄国承认日本得以“监理”名义处置朝鲜事务,俄国将旅大租借地及该租借地内的一切权益、公产等转给日本;将长春至旅顺间的铁路连同支路、利权、煤矿等无偿转让给日本;将库页岛南部及附近岛屿割予日本。另外在附约中双方规定在东北各自的铁路线内每公里驻护路兵十五名。自此中国东北成为日俄两国的势力范围,出现从一国独占变为两国分据南北的局面。日俄订约后,日本又强迫清政府承认《朴茨茅斯和约》中有关中国的各项规定,并取得经营安(东)奉(天)路、修筑长春到吉林的铁路以及在鸭绿江右岸伐木等权利,又开放东三省十六处为商埠。战后,日本加强对朝鲜的控制,至1910年(宣统二年)兼并朝鲜。
《朴次茅斯和约》主要内容:俄国承认日本得以“监理”名义处置朝鲜事务,俄国将旅大租借地及该租借地内的一切权益、公产等转给日本;将长春至旅顺间的铁路连同支路、利权、煤矿等无偿转让给日本;将库页岛南部及附近岛屿割予日本。另外在附约中双方规定在东北各自的铁路线内每公里驻护路兵十五名。自此中国东北成为日俄两国的势力范围,出现从一国独占变为两国分据南北的局面。日俄订约后,日本又强迫清政府承认《朴茨茅斯和约》中有关中国的各项规定,并取得经营安(东)奉(天)路、修筑长春到吉林的铁路以及在鸭绿江右岸伐木等权利,又开放东三省十六处为商埠。战后,日本加强对朝鲜的控制,至1910年(宣统二年)兼并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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