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25*15/38 五十七分之二十五乘十五分之三十八
答案是:九分之十。
分数原是指整体的一部分,或更一般地,任何数量相等的部分。表现形式为一个整数a和一个整数b的比(a为b倍数的假分数是否属于分数存在争议] )。
分数表示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或一个事件与所有事件的比例。把单位“1”平均分成若干份,表示这样的一份或几份的数叫分数。分子在上,分母在下。
当分母为100的特殊情况时,可以写成百分数的形式,如1% 。
历史
最早的分数是整数倒数:代表二分之一的古代符号,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等等。埃及人使用埃及分数c。 1000 bc。大约4000年前,埃及人用分数略有不同的方法分开。他们使用最小公倍数与单位分数。他们的方法给出了与现代方法相同的答案。埃及人对于Akhmim木片和二代数学纸莎草的问题也有不同的表示法。
希腊人使用单位分数和(后)持续分数。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c。530 bc)的追随者发现,两个平方根不能表示为整数的一部分。
(通常这可能是错误的归因于Metapontum的Hippasus,据说他已被处决以揭示这一事实)。在印度的150名印度人中,耆那教数学家写了“Sthananga Sutra”,其中包含数字理论,算术学操作和操作。
现代的称为bhinnarasi的分数似乎起源于印度在Aryabhatta(c。ad 500),[引用需要] Brahmagupta(c。628)和Bhaskara(c。1150)的工作。
他们的作品通过将分子(Sanskrit:amsa)放在分母(cheda)上,但没有它们之间的条纹,形成分数。在梵文文献中,分数总是表示为一个整数的加和减。
整数被写在一行上,其分数在两行的下一行写成。如果分数用小圆⟨0was或交叉⟨+ was标记,则从整数中减去;如果没有这样的标志出现,就被理解为被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