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草书二绝指的是谁?
唐代草书二绝指的是张旭和怀素。
张旭(685年?—759年?),字伯高,一字季明,唐代书法家,擅长草书,喜欢饮酒,世称“张颠”,与怀素并称“颠张醉素”,与贺知章、张若虚、包融并称“吴中四士”,又与贺知章等人并称“饮中八仙”,其草书则与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舞并称“三绝”。
张旭出生于一个门第不低的家庭,曾向堂舅陆彦远学习书法,学有所成后为吴道子、颜真卿等钦慕;年长后通过应举或荐举、征辟而入仕,释褐为常熟县尉;先后任左率府长史、金吾长史,因而被世人称为“张长史”;大约在乾元二年(759年)逝世,享年大约七十五岁。
在书法方面,张旭勤于观察客观事物,善于将客观的自然物象与个人的主观情感结合起来,既继承传统,又勇于创新,在继承前人书法成就并加以创新而使得自身的狂草艺术在盛唐时期达到了一个高峰。
怀素(737-799年),俗姓钱,字藏真,永州零陵(今湖南零陵)人。唐代书法家,以“狂草”名世,史称“草圣”。
自幼出家为僧,经禅之暇,爱好书法,与张旭齐名,合称“颠张狂素”,形成唐代书法双峰并峙的局面,也是中国草书史上两座高峰。怀素草书,笔法瘦劲,飞动自然,如骤雨旋风,随手万变。书法率意颠逸,千变万化,法度具备。北京大学教授、引碑入草开创者的李志敏评价:“怀素的草书奔逸中有清秀之神,狂放中有淳穆之气”。
传世书法作品有《自叙帖》《小草千字文》纸本、《苦笋帖》《圣母帖》《论书帖》诸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