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体检要求?
2021-01-25 · 国内知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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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特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除退(离)休人员外,均需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先天性心脏病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患频发性前期收缩者,患心肌病 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 18. 66/12kpa (140/90 毫米汞柱),低于 11. 46/7. 46kpa (86/56 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 33kpa (160毫米汞柱),低于10. 66kpa (80毫米 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 (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 (50毫米汞柱);使用降压药物后无治疗效果者。
3、结核病患者,但下列人员除外:
患原发性肺结核、浸润肺结核,已硬结稳定者。患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 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患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两年以 上经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査无变化者。
患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者。或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之后仍复发者。
5、患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原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 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者。患血液病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患慢性肾炎者,或患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7、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愈病史、夜游症者。
8、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9、患类风湿性脊柱强直病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0、患青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1、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1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或双耳全聋者(拟从事特殊教育的人员可视具体情况除外)。
13、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镜尺度数大于800度,或单盲、双盲者(拟从事特殊教育的人员可视具体情况除外)。
14、口腔有生理缺陷或因耳鼻喉科疾病妨碍发音者(拟从事特殊教育的人员可视具体情况除外)。
15、面部有较大面积疤、麻、血管瘤或白瘢风、黑色素痣等。
16、除以上各项外,有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者。
三、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四、体检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工作是一项很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做 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在体检时,要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负责解决体检中的疑难问题。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好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并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安排要注意新老搭配,检査队伍要相对稳定,便于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体检前应组织全体体检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对负责体检 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4、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准让申请人员 自带。进行X光胸透时,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 弊。
5、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不要漏填或错填。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的,应在更改的结果上面横腰划一条横杠,使原来更改的字迹能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改后论断或数据,主检医生在更改后要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6、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査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到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上级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时要指派专人陪同,上级医院对体检站的 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资格认定健康状况的依据。
7、体检工作人员要准备好检查所需器材、药液和试剂。器械应及时消毒,仪表要每日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査结果的准确。
8、主检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作岀“合格”或“不合格” 的结论,填写在结论栏内。医院根据体检综合情况,对资格认定健康状况下定“合 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并通知申请人员取体检表。
9、对申请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体检时各个环节都要把好关, 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认定资格外,对贵任 人要严肃处理。体检医院出现严重问题者,教师资格管理机构要及时取消其体检资格。
10、负责体检的医院要紧密配合,提高效率,体检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情况特殊者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员。
附件4
体 检 须 知
体检前:
1、体检时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六的上午8:00—11:00。
2、体检前3日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品,不要服用维生素C、减肥药及抗生素类药物,不要饮酒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
3、检查幽门螺杆菌吹气测试前禁食水。
4、早晨八点空腹采血。最迟不宜超过10:00,否则会失去化验的意义。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请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内诊检查。
6、女性受检者适宜月经干净后3-7天检查,妇检时请在72小时内禁止阴道冲洗、放药等,并排空膀胱。
7、体检当日最好着宽松、休闲之衣物,以方便各种检查;勿穿有扣子金属饰物的内衣,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
体检中:
1、在体检过程中有特殊需求时,请及时与医生沟通,敬请您勿隐瞒病史,防止误诊。
2、抽血后您需要立即压迫穿刺点五分钟,防止皮下出血,切记不能搓揉,将棉签扔至医疗垃圾桶内。
3、女性朋友需进行子宫附件B超检查时,需保持膀胱充盈。妇科检查前请先做尿检。
4、拍片时请勿佩戴项链、玉佩等首饰,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等请本人妥善保管。如有金属置换术史请您务必告知
医务人员。
5、当您的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格交回体检导诊台,我们将认真检查您所有体检项目完成情况,随
后将体检结果录入健康体检管理系统。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除退(离)休人员外,均需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先天性心脏病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患频发性前期收缩者,患心肌病 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 18. 66/12kpa (140/90 毫米汞柱),低于 11. 46/7. 46kpa (86/56 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 33kpa (160毫米汞柱),低于10. 66kpa (80毫米 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 (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 (50毫米汞柱);使用降压药物后无治疗效果者。
3、结核病患者,但下列人员除外:
患原发性肺结核、浸润肺结核,已硬结稳定者。患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 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患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两年以 上经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査无变化者。
患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者。或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之后仍复发者。
5、患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原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 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者。患血液病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患慢性肾炎者,或患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7、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愈病史、夜游症者。
8、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9、患类风湿性脊柱强直病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0、患青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1、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1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或双耳全聋者(拟从事特殊教育的人员可视具体情况除外)。
13、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镜尺度数大于800度,或单盲、双盲者(拟从事特殊教育的人员可视具体情况除外)。
14、口腔有生理缺陷或因耳鼻喉科疾病妨碍发音者(拟从事特殊教育的人员可视具体情况除外)。
15、面部有较大面积疤、麻、血管瘤或白瘢风、黑色素痣等。
16、除以上各项外,有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者。
三、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四、体检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工作是一项很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做 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在体检时,要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负责解决体检中的疑难问题。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好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并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安排要注意新老搭配,检査队伍要相对稳定,便于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体检前应组织全体体检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对负责体检 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4、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准让申请人员 自带。进行X光胸透时,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 弊。
5、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不要漏填或错填。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的,应在更改的结果上面横腰划一条横杠,使原来更改的字迹能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改后论断或数据,主检医生在更改后要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6、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査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到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上级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时要指派专人陪同,上级医院对体检站的 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资格认定健康状况的依据。
7、体检工作人员要准备好检查所需器材、药液和试剂。器械应及时消毒,仪表要每日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査结果的准确。
8、主检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作岀“合格”或“不合格” 的结论,填写在结论栏内。医院根据体检综合情况,对资格认定健康状况下定“合 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并通知申请人员取体检表。
9、对申请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体检时各个环节都要把好关, 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认定资格外,对贵任 人要严肃处理。体检医院出现严重问题者,教师资格管理机构要及时取消其体检资格。
10、负责体检的医院要紧密配合,提高效率,体检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情况特殊者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员。
附件4
体 检 须 知
体检前:
1、体检时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六的上午8:00—11:00。
2、体检前3日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品,不要服用维生素C、减肥药及抗生素类药物,不要饮酒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
3、检查幽门螺杆菌吹气测试前禁食水。
4、早晨八点空腹采血。最迟不宜超过10:00,否则会失去化验的意义。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请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内诊检查。
6、女性受检者适宜月经干净后3-7天检查,妇检时请在72小时内禁止阴道冲洗、放药等,并排空膀胱。
7、体检当日最好着宽松、休闲之衣物,以方便各种检查;勿穿有扣子金属饰物的内衣,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
体检中:
1、在体检过程中有特殊需求时,请及时与医生沟通,敬请您勿隐瞒病史,防止误诊。
2、抽血后您需要立即压迫穿刺点五分钟,防止皮下出血,切记不能搓揉,将棉签扔至医疗垃圾桶内。
3、女性朋友需进行子宫附件B超检查时,需保持膀胱充盈。妇科检查前请先做尿检。
4、拍片时请勿佩戴项链、玉佩等首饰,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等请本人妥善保管。如有金属置换术史请您务必告知
医务人员。
5、当您的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格交回体检导诊台,我们将认真检查您所有体检项目完成情况,随
后将体检结果录入健康体检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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